红云并不知道伏羲和女娲的谈话,要是他听到伏羲说他对女娲有意思,肯定会大呼冤枉!
他只是因为系统让他做选择,放弃红葫芦利益最大,而他又不想宝贝落在其他人手里,所以只能选择女娲咯。
这女娲性子太直了,也许是化形后一直在修炼的缘故吧。
不过还别说,红云对女娲还是挺有好感的,但是他不强求,也不会主动去撩人家,除非是系统让他去选择,有好处!
他穿越成了红云,属于灵魂穿越,也就是夺舍。
但是性格也稍微受以前的红云影响,颇为将就随缘。
他是准备寻找一位志同道合的道侣,但是的观点就是不主动,不拒绝,幸好没有不负责,不然就变渣男了。
造化玉碟不愧是悟道神器,即使是碎片,只有整个造化玉碟的八分之一,此时红云修炼的速度也是平时的数十倍。
一丝丝玄妙,晦涩的大道之痕在红云的身体之上若隐若现。
仙音阵阵,道音袅袅。
红云乃是洪荒第一朵云彩化形而来,和空间之道颇为契合,而这八分之一造化玉碟碎片中,正好有一条完整的空间大道法则。
时间为尊,空间为王。
这是三千大道最强的几条大道之一,虽然说条条大道通圣人,但是圣人有强有弱。
突破准圣,便可领悟。
千年时间,红云终于领悟了百分之一的空间大道,境界突破至大罗金仙巅峰。
八千年后红云空间大道法则领悟到了一成,突破至了准圣!
没有斩三尸而突破的准圣!
只见红云周围的空间不由自主的扭曲,颤抖,随着红云的呼吸而碎裂,复原。
然后突然一切都归于无形。
红云此时的气息比之前大罗金仙巅峰强大了无数倍。
“这!这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九千年就突破了准圣?”
红云吃惊不已,要知道,境界越高修炼越难,平常人想从大罗金仙后期突破准圣,花费几百万年都是正常的,就算是跟脚深厚的三清,恐怕也仅仅是突破准圣吧,
即使是有造化玉碟碎片加速领悟法则,即使算上百倍加速也不到一百万年。
就在这时系统回答了他。
“叮!恭喜宿主突破混元金仙,大道法则领悟一成,宿主是否分出一丝元神,将之寄托在造化玉碟之上?是,则可将造化玉碟演化一个混元法身,拥有本尊五成修为!”
“元神寄托在造化玉碟上?不是只有鸿蒙紫气才能寄托元神吗?难道造化玉碟内也有鸿蒙紫气?”红云有些不解。
“鸿蒙紫气本就是道之本源,大道有本源,天道亦有本源,混沌初开,大道主宰整个混沌,诞生于混沌中的混沌灵宝是大道的宠儿,灵宝中自然有一丝大道本源,化为一丝大道鸿蒙紫气。
盘古开天后,此处混沌化为洪荒,天道基于大道之下显化,主宰洪荒,自此大道不显洪荒,天道不容混沌灵宝,因此洪荒只有先天宝物,先天宝物只有一丝天道鸿蒙紫气。
斩三尸之法本就不是鸿钧所创,乃是混元金仙混元法身的洪荒版本。”
“这斩三尸之法本来就坑,元神寄托天道会被束缚,那么我以后元神寄托大道,是否也会被大道束缚?”红云继续问道。
“大道至公无私,而天道有私!”系统没有解释,而是说出这句话。
红云结合前世看过的洪荒小说,仔细地品味了这句话,明白了系统的意思。
大道至公无私,因为大道乃是整个混沌的主宰,混沌无边无际,从无数元会前诞生,至今没有一个生灵能够探清混沌的边界。
混沌无边无际,且有着极强的自我修复力,想来就算是混元无极大道金仙(大道境)战斗,也无法打爆混沌。
也就是说随混沌中的生灵怎么折腾,我大道就是个吃瓜群众,影响不到我!
因此大道自始自终的意思就是:你按照我大道的规则办事,我会奖励你!你不按照我的规则办事,我也不会惩罚你,因为你无论做什么事都影响不到我。
而天道则不然,洪荒虽然在洪荒生灵眼中无边无际,但是确是有界的。
在圣人眼中,洪荒一点都不大!一念之间就可以出现在洪荒各处。
洪荒有限,且界壁不强。
道魔之争,鸿钧和罗睺两个准圣巅峰,都能够将西方打爆,共工自爆能够将不周山撞倒,封神大战几个圣人大战更是将洪荒都打爆了!
所以洪荒实际上弱的很!
而作为洪荒的实际主宰,天道自然要为自己谋利益,他要保证自己的小弟不乱蹦跶,自然要束缚洪荒生灵。
更要想着强大一身,将洪荒世界变得更大,自己的本源变得更强。
鸿钧三讲后合道以及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有一次的量劫,就是天道壮大己身的做法。
而如果将来有一天洪荒世界遇到了别的世界,天道为了吞噬别的世界本源,圣人就会成为天道的打手。
试问混沌之中有过量劫吗?
没有!
因为大道不需要!
他也不需要代言人。
以力证道成就混元大罗金仙,天道管不了你,大道直接放养不管。
所以以力证道才是真的逍遥自在!而在洪荒斩三尸就是个巨坑!
难度不比以力证道容易多少,因为这是洪荒版本的以力证道。
如果你斩出三尸不能三尸合一,那么你只能借助天道来领悟法则成就圣人之位,就成了天道的员工。
因此红云才理会一个道理,弱小是原罪!
强如天道,为了壮大己身,也不得不算计来算计去,只有大道才是真正的无敌寂寞。
红云瞬间被激发了斗志,有一个长远的目标——成就混元无极大道金仙!
只有成为混元无极大道金仙,混沌各处皆可去的!
不达到混元无极大道金仙,红云不敢出去浪,因为大道什么都不管,因此混沌比洪荒乱上无数倍。
没有一定的实力,被人杀死夺宝是经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