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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蚊子也是肉

    震天弓号称天下攻击第一,级别比天梭还高。拿出来对赌,绝对够用。

    但消息一旦泄露,本来平静的南海派恐怕要疯狂追杀肖尧克。何况日后以南海师叔祖的身份重临罗浮岛,这件道具不可缺少。

    太古遗音的分量也够,但信天游已经作了安排,准备送给绿萼的姐姐桃夭。

    剩下,就只有龙牙与雷芯木了。

    龙牙不仅是一柄神兵,还是他与高科技时代的纽带,轻易不可弃。

    那么,只能送出雷芯木了。

    这也是一件至宝,不能够一下子拿出来,以免打草惊蛇。最好先从小处着手,捞一批低阶法器。

    华国的天地元气贫瘠,没几个仙师,通幽法师却一大把。他们如果有合适的法器在手,可以极大增强白沙城的防御力。

    信天游想从吴王孙这里榨出油水,真蒙对了,天底下就没有谁拥有那么多法宝。

    吴王宫千年底蕴,法器堆积如山,自然随便嫡长孙挑拣了。偏偏他从小喜欢,见到精巧的便收集了琢磨,日积月累。加上资质惊艳,师门显赫,连许多渡劫前辈都要奉承,屁颠屁颠献宝。

    所以论法宝之强大,吴王孙未必能排进前列。若论法宝之多,之精,天下真没第二个人赶上。

    不过,二十大方极品晶石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即使横跨修行与世俗的头号富家子,对此也有点脑壳痛。

    法器很多,随便丢一件进江湖都会泛起波澜。可空间戒指里并没有携带很多,价值与“绳棍”相当的只有十几件。件件均是心爱之物,一时难以取舍。

    信天游见他踌躇,问道:

    “吴兄,你有供通幽法师使用的法器吗?”

    吴王孙哭笑不得,摇摇头。

    本公子又不是捡垃圾的,那么低档的玩意也珍藏?

    信天游大失所望,继续问:

    “供开光仙师使用的,总有吧。”

    吴王孙眨巴眼,没好气道:

    “没有。”

    信天游还是不死心,想起玉琼花的锦帕被南海派没收了,境界大跌,行动很不方便。估算一下,假如两年内她修炼《金身诀》顺利,应该可以踏入化丹。

    “那么……供化丹修士使用的飞行法器,不可能没有吧?”

    吴王孙一怔,心道,你丫还真是一根棒槌。

    “肖兄,法器分为两种。一种使用灵石转化为法力,另一种由施术者施展法力。普通法器好说,甚至凡人按下开关就行。但飞行法器的要求高,至少要抵达圣胎境界,才能运用法力或者神识开启。也只有真人才迫切需要,一旦成为圣人,自身便可以穿梭云天。”

    “哦……是这样呀,那就算了。你有灵石吗?”

    这句话相当无礼,如同问一个亿万富豪,你有钱吗?

    “哈哈,随身带了几块极品。”

    吴王孙笑笑,抬袖一拂。

    钱多得用不完的人,对钱本身不是很在意,就是个数字,其它价值更重要。

    灵石属于消耗品,和同等价值的法宝相比,无疑后者的分量更重。既然对方这么问,当然乐得用灵石对赌了。

    一堆闪亮的灵石出现在地毯上,砌成宝塔状。总计六大方,二百多小方。

    仙师们几乎炸群,眼珠子都要蹦出来。

    可怜他们,绝大部分从未见过极品灵石长成啥样。吴王孙随手一丢就是一大堆,怎么不叫人羡慕嫉妒恨。

    肖尧克却没啥震撼,如同一个精明的账房先生检查一堆大白菜。来回看了两遍“宝塔”后,狐疑地问:

    “吴兄,距离二十大方,好像还差了三十二小方。”

    世间通行的灵石叫“小方”,是长宽高各半寸的立方体,体积相当于一颗大珠子,便于修士握在掌中吸纳。大方的长宽高则达到了两寸,一般用于布置阵法,等同于十六个小方。

    因此,俗世形容一个慷慨时,往往会说他很“大方”。

    吴王孙愣住了。

    狗狗个熊,到底是什么人呀!老子随口说那根绳子值二十大方,你丫就打蛇随棍上了,假如当初说的是十八大方呢?

    堂堂王孙,岂能食言?郁闷道:

    “极品灵石存世稀少,随身就只带了这么一点点……天台宗的外门肯定囤积有,我去借些补齐吧。”

    “哈哈……吴兄,你去哪里借都行,唯独不可以向天台宗借。要不,随便补点别的东西吧,金银珠宝也行。”

    聪明人之间的对话,往往省略过程。

    感情这货今天是跑来打劫的,把天台宗的灵石当成了自家囊中物。

    吴王孙一听就懂,面无表情地又一拂袖。

    他流连青楼,黄白之物不可缺少。觉得这玩意就是一堆瓦砾,连带着都嫌累赘,只因世俗喜好才备了些。

    一百锭黄澄澄的大元宝出现在宝塔外,围成了整整齐齐三圈。五十两一锭,总计五千两。

    信天游难得地露出微笑,点头表示满意,道:

    “赌博无非一凭运气,二凭实力。我们赌两局,一赌运气,二赌实力,如何?”

    “好,赌完这一局再重新下注,你先出题。”

    灵石与黄金,对吴王孙根本就不重要,多的是。绳棍上附着的神魂气息,才是他渴望参详的。

    却不知,灵索对信天游也不重要。他剥离紫府内琉璃化的灵晶,整整制作出了两千超级大方。

    可华国贫穷弱小,缺乏灵石金银。尽管他从海底得来的财富雄冠天下,能够逮着吴王孙舀一瓢,就是一瓢。反正这货不差钱,蚊子也是肉嘛。

    “公子,别跟他赌……”

    胖妇人插话了。

    她没啥见识,人情世故却比吴王孙厉害多了。

    刚才看见黄脸汉子微笑,心头不由得“咯噔”一下。这种表情实在见得太多了,同市井无赖设局引人入彀后,流露出来的得意一模一样。

    堂堂吴王孙,岂会听从愚妇之言,笑道:

    “好不容易碰到有趣的事儿,岂能不玩尽兴?肖兄,你只管出题。”

    翠翠不说话,乖巧地为二人斟酒。

    众仙师鸦雀无声。

    眼下不仅仅是一场赌局了,是风头之争。看到底是东风压倒西风呢,还是西风压倒东风。

    信天游怔怔地看着翠翠,觉得名字像绿萼。方才看吴王孙的样子,也挺像绿萼当初偷偷瞄自己。只是绿萼没这么柔顺,当发现被注意了,立刻换上一副凶巴巴表情。

    翠翠大羞,斟完酒缩到了吴王孙身后。

    胖妇人把眼睛一瞪,尖利啐道:

    “你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信天游沉默了数息,没头没脑道:

    “吴兄,你要对她好。”

    现场一片哗然,这条黄脸汉子简直是神经病呀!

    吴王孙却明白,肖尧克一定是回忆起凤凰花仙子了。郑重点头,道:

    “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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