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游牧民族由于其自身的生存特点,骁勇善战,对付这样的邻居一般有两个办法,一个为长久之法,一个为短期之法,此外宋朝时试过第三个方法,虽然换来了短暂的和平,这最终失败。”谈起对蒙古人的了解,这四人中,燕王朱棣和蓝月都是佼佼者。
听蓝月这么一说,朱棣笑了:“宋朝用金钱买和平的方法,是奉敌以资,用于已经汉化的辽还可以,对付金、元则行不通。”
蓝月点点头,继续说道:“所以对付这种强悍邻居的短期方法就是比他更狠,在最短的时间内彻底将他制服,散落的部落好比群狼,我的建议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收拾头狼,或打击或驯化。”
“长期办法说来有些阴损,就是制造分裂,令其内部不和,分化瓦解对方,否则一旦让他们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必将再次入侵中原,所以殿下你将来登基后,任重而道远呢。”
燕王朱棣听了后哈哈大笑,他拍着蓝月的肩膀说道:“承蒙逸仙看得起,但那是以后的事啦。在草原问题上,你看着比我透彻,那我就放心了,现在后方草原的所有事务,我全权交给你处理,当我再无后顾之忧时,便是我由北统南之日。”
“逸仙人此次北行,要带多少人吗?”
“不带一兵一卒,或许,我还能给你带来一员猛将。”
几人都露出惊异的眼神,就连一直在一旁打坐的道衍都睁开了那双三角眼:“草原上可不比中土,有城市或者山川河流可以躲藏,你一个人势单力薄,会吃亏的,还是给你几百精兵吧。”
“不必了,如果只是为了押送马匹,到时候会有人手。如果是为了打仗,这五百人在草原上也不够用。”
“看来逸仙心中已经有了人选,咱们不必替他操心,”燕王朱棣感到非常满意,不费自己一兵一卒,甚至不花自己一两银子,这样的好事到哪里去找呢?
一日,蓝月单人匹马离开了北平。当然进出城门时,他还是戴上了面具,削藩计划开始以后,北平三司,即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北平按察使司都睁大眼睛盯着燕王府,巴不乐得从这里抓到点毛病,如果从这里发现蓝月这个本朝头号通缉要犯,那可热闹了。
出了北平再往北走,翻山越岭之后便是长城。蓝月凭借面具和银两轻轻松松从喜峰口。出了关。
朱棣给蓝月的情报是,慕容一族目前正在科尔沁一代游牧放马,因此蓝月出关后,便折往西北方向,两日过后,连绵不绝的山峰横亘在眼前——努鲁儿虎山,翻过这座山,再走上十天八天,就能到达科尔沁草原。
蓝月此行单人匹马,朱棣也只给了他一个大概的方位,其他再也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更没有什么能够帮得上忙的人。朱棣给他的任务却不简单,既要完成马匹的交易(假如慕容族此刻还有多余的马匹的话),又要保证北方部落不会在他南下时,趁虚而来,拖他的后腿。
对于这种在别人看来毫无头绪的任务,蓝月却毫不介意,甚至于乐此不疲。因为他要不停的往北走,只有他面向北方的时候,才能够抑制内心那种冲动,那种想要带着商韵儿放下一切、从此退出江湖的生活。
然而他的仇恨放不下。
他自己知道,今天晚上他去不去,朱元璋都会死,所以严格来讲,朱元璋是死在了时间的手里,蓝家的血海深仇并没有报,那种极度失落的感觉让他失魂落魄,以至于丢了道心种魔令牌而当时不知。
同时他又极度的思念商韵儿,因为在临走之前的那个晚上,二人缠绵之际,蓝月故意放纵了金丹,当时他以为自己必死,便希望给商韵儿留下一个后代,一个鼓励她活下去的希望。
大仇未报的痛苦,无法和自己心爱的女人和孩子在一起的痛苦,从那以后每日每夜的折磨着他。他只有不停歇地去做事,才能暂时忘掉这一切。
蓝月单人匹马,走进努鲁儿虎山。
这样的任务单靠一个人肯定无法完成,但有了朱能和龙卷风的帮助则又不一样,智勇双全的朱能和在草原上行走如风的龙卷风,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蓝月找到一个背风的山凹,将马儿拴在一旁吃草,写下一幅字条后,用事先准备好的一小条油布紧紧包好,然后盘腿而坐。
不久后,一只雄鹰从天上飞过,没过多久便盘旋下落到蓝月肩上,蓝月睁开双眼,抓住雄鹰,将油布套在鹰的爪上,放处鹰后,蓝月再次闭上双眼,施展起金丹大法来。
刹那间蓝月的躯体进入禅定状态,一道金光闪过,金丹出窍。
蓝月的金丹毫不费力的赶上了,刚刚飞走的雄鹰,那老鹰立刻改变了原先的方向,往西边沙漠飞去。
飞行一天一夜之后,雄鹰来到了腾格里沙漠上空,四处盘旋之后,终于在沙漠的深处找到了龙卷风的老巢。
其时已是黄昏,太阳刚刚落山。
龙卷风战士正点起篝火,烧烤食物,畅饮美酒。
原来的首领郭子飞在一次战役中,被人一支毒箭射中面门而死,所以朱能成了龙卷风的新领袖。
一阵雕鸣过后,一只雄鹰盘旋着缓缓下落。
众战士见这只雄鹰也不怕人,都觉得有趣,便拿来肉和水喂它,这只雄鹰也不客气,便大吃大喝起来,一日一夜足足飞了两千多里地,确实已经精疲力尽。
朱能见自己手下战士正在围观,便也走了过来,仔细一看那只雄鹰,脚上绑有东西,便伸出手臂,说也奇怪,那只雄鹰直接飞向了他的手臂。
众战士啧啧称奇。
朱能解下雄鹰爪上的油布条,一行潇洒的字迹出现在眼前:“朱能吾弟,战火重燃,英雄回归,愚兄在科尔沁恭候大驾。落款只是一个非常洒脱的“月”字。
朱能一见大喜,他将手字这条高高扬起:“各位兄弟,建功立业扬名立万的机会终于来了,让我们一起并肩作战,创一世英名,给子孙留下故事,让江湖留下传说!”
众战士拔出腰刀,齐声高呼,声透云霄。 雄鹰盘旋一转,高高飞起。
再往回走还得飞一天一夜,蓝月见完成任务,很想直接脱离雄鹰身躯,但转念一想,此地离自己的躯体所在的努鲁儿虎山还有两千多里,万一自己的金丹到不了这么远的距离,又离开了雄鹰的躯体,无所凭借,不是成了孤魂野鬼?短距离倒也试过,这么长的距离,蓝月也不敢冒险。
无奈之下,蓝月只能藏身于雄鹰体内,尽力往东飞去。
一路之上,虽然风吹日晒,但也有所得。
过去他曾经在这一带领兵作战,跋山涉水过沙漠,都从地面行走,受的苦自不必说,看到的景象和现在视角看到的景象大不相同,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同样的事物,同样的人,一旦你的层次有了提高,看到的风景也就不一样了。
于是便有了一种超然于物外的心态,慢慢欣赏起这难得的风景来,心态一变,再也不觉得苦累,反而觉得这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这次往回走,蓝月也接受了经验教训,不再一口气苦苦飞行,而是会经常停下来捕食猎物和补充水分,这只老鹰对他来说是有功之臣,蓝月可不想让它飞到半道就饿死渴死。
第二天黄昏的时候,这只老鹰已经飞到了离出发地点也就一百多里的距离。
蓝月心想等这只老鹰飞到自己出发地点时要好好犒劳犒劳它,自己的背囊中存放了不少熟牛肉,到时候可以分一半给它吃。
蓝月有两次金丹出窍,都附身在老鹰体内,他非常喜欢这种感受,现在想想不但是老鹰能够长距离飞行,更因为雄鹰本来就是一种猛禽,如果自己来生托生为动物,可以选择的话,应该是选雄鹰吧。
想到这儿时,蓝月心中忽然有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念头,自己早期时在天牢中受尽折磨,却撑着不死,是为了报仇,现在所做的一切还是因为大仇未报……有没有另外一种可能……自己和朱能一样,骨子里就是喜欢战斗?就像现在自己喜欢选择雄鹰一样?想到这里心中不寒而栗……
就这么一边飞着,一边胡思乱想时,突然间眼前的景象让他吓了一跳:广阔的草原上,成千上万只野狼如潮水一般,由西往东奔涌而去,领头的是一只体型巨大的头狼。
那只头狼皮毛雪白,双眼通红,个头比普通的狼大出一倍,此刻正发出嚎叫,指挥着群狼往前冲。
蓝月觉得奇怪,这么一大群狼,难道在集体捕猎牛群或者羊群吗?
再往前飞出不远,只见有两匹骏马正在草原上狂奔。
从上面看不出模样,只是看出是一男一女。
此时后面的头狼又发出了一声非常怪异的嚎叫。
两匹奔跑的骏马听了这一声怪叫后,拉出一泡屎来,马蹄一软,扑通一下倒在地上,那俩人棋术精湛,轻功了得,从空中翻了一个跟头后,站立在地。
就在他们从空中翻跟斗的那一刹那,蓝月透过犀利的鹰眼看到了那两的人模样,顿时吃了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