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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四节 请客吃饭

    两种方法各有各的好处。

    其实天浩并不希望看到三寨合并。

    无论平林寨还是漳浦寨,所在区域附近都有大量耕地,以及各种可供利用的资源。大量人口集中在一座城市里的确可以增加力量,却会失去对偏远地区的控制。

    他打算把平林寨和漳浦寨变成磐石城的附属力量。

    这涉及到体内生成孢子的使用。

    曲齿是目前最好的实验对象。

    如果情况按照预料中发展,那是最好的结果。

    如果他与孢子融合失败导致死亡,也没什么大不了。

    毕竟,他是一个豕族人。

    这是天浩第一次对目标进行孢子植入,其中存在着太多的未知因素。他需要足够的时间进行观察,没有准确把握之前,不可能进行新的目标植入。

    何况,体内孢子的产生条件连他自己都无法判断。

    从苏醒寄生到现在,长达几年的时间,才产生了这一枚孢子。

    曲齿这段时间一直呆在家里休息,他的状态不是很好。

    嗜睡,有时候一整天都在睡觉,就算叫醒了也没有精神。东西倒是吃的不多,估计是意识融合程度不高,中枢神经身体在无法得到大脑指令的情况下,体内所有细胞都呈现出懒散与困顿。

    这是一次实验,需要时间才能印证结果是否如天浩预计的那样。

    还有一种可能:被植入者对孢子意识接纳程度有着决定性的因素。

    如果这次的植入对象没有选择曲齿,换成另一个人,结果就很难预料。

    正因为如此,天浩不敢对雷角之王下手,否则可以直接得到整个雷角部。

    耐心等等,他有的是时间。

    ……

    晚餐时间。

    天浩推开门,走进天峰家里的手,阿莉正在做饭。她一边招呼着天浩在火塘边坐下,一边从沸腾的锅里舀起一碗肉汤,笑着递过来。

    是鱼汤,味道很浓,盐放的不多,恰到好处呈现出最鲜美的味道。

    磐石寨的人现在都喜欢在家里炖汤。渔村的规模不断扩大,现在林林总总有三十多条船。每天从海上带回来的鱼获数量庞大,人们用天浩传授的方法,将鱼头砍下,清洗干净熬成浓汤。剖开的鱼身清出内脏,冬天直接放在屋外冻成冰,其它季节就抹上盐,或晾晒成干,或制成腌肉。

    天浩微笑着慢慢喝了些,赞不绝口:“大嫂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阿莉抬手拢了一下从耳边垂下来的长发,不好意思地笑道:“主要是鱼新鲜,阿浩你喜欢就多喝点儿。”

    身材高大的天峰挨着弟弟坐下。他已经褪去年轻人的青涩,有着粗犷的面部轮廓,嘴唇与两边面颊看不到胡须,应该是刚刮过不久,棕黄色的皮肤偏黑,透出成年男子特有的成熟,以及稳重。

    “怎么会想起跑到我这儿?”他笑着接过妻子递来的汤碗,打趣道:“是不是阿依把你撵出来了?”

    “有事情跟你商量。”天浩略过天峰的玩笑话,放下喝空的碗,认真地说:“你准备一下,明天去雷角城。”

    听到这句话,夫妻俩同时把目光聚集到天浩身上。

    “去雷角城干什么?”天峰很是不解:“大王不是刚走吗?”

    “今天广胜和建平过来找我谈事,漳浦寨现在的情况很糟糕,建平已经压不住下面的人。他决定放弃寨子头领的身份,与咱们合并。”天浩从火塘旁边的藤筐里拿起一块面饼,探出身子,拿起放在锅里的大勺,给空碗里盛了些汤:“我跟建平已经谈妥了,他和你一块儿去雷角城面见大王,把头领的位置让给你。”

    “你说什么?”这消息来得很突然,天峰完全没有心理准备。震撼、惊讶、狂喜、激动……各种念头一下子涌了上来,他差点儿打翻了手里碗,连忙稳住情绪,双手扶住,颤声问:“阿浩……你……这是真的?”

    天浩撕下一块饼,在鱼汤里浸了一下,塞进嘴里,淡淡地笑道:“我骗你干什么?这事儿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麻烦,只要去雷角城备个案,得到大王允许就行。”

    天峰觉得心跳瞬间加速,浑身血液流速同时加快,大片红色在面颊两边浮现,急急忙忙地问:“大王真能同意?”

    “应该没有问题。”天浩很冷静:“这次我们打赢了钢牙部,带回来那么多的豕族人,大哥你得明白“功高震主”这个道理,所以我只求大王赏赐了世袭姓氏。现在是建平主动提出要求,大王肯定愿意顺水推舟做个人情……放心吧,问题不大。等你从雷角城回来,我派些人跟你一起去漳浦寨,帮着你稳定那里的局面。”

    尽管天浩说得很清楚,天峰仍然觉得脑子里晕乎乎的。

    “我……我是头领?”

    “我要成为一个寨子的头领!”

    “阿爹,阿娘,我也是头领了……我是头领啊!”

    他一直在喃喃自语,巨大的狂喜让他很难在短时间里平复情绪。

    天峰甚至没有注意到天浩是什么时候离开。

    在充满激情的事业面前,他眼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无限希望。

    ……

    虎族领地,沅水城。

    冬天是一个令人懒惰的季节。在炎热夏季被人们远远抛弃,甚至连提都不愿意提起的被子,在这个季节成为了人类最好的朋友,而且数量越多越好,这样才能牢牢裹住热量,像一条软绵绵的肥虫,在朦胧困顿的睡意中打发时间。

    老天爷似乎很偏爱沅水城,他给这里降下了更多更大的风雪。虽说再有几个星期冬天就要过去,寒冬之神却并不愿意就这样放弃对放弃对世界的掌控力。他像一个暴怒的君王,不断吹胡子瞪眼睛,呼号的寒风从一间间屋顶刮过,漫天的雪花在狂暴过后纷纷扬扬落下,越级越深,越来越厚。

    长兴推开门的时候,看到马路对面的墙角有三个黑影。他们蜷缩在地上,白色积雪埋住了整个下半身。胳膊、头顶、肩膀这些部位同样堆着大量积雪,看起来颇为怪异。

    那是被冻死的穷人。

    沅水城里同样有人吃不上饭。穷人和富人总会随着社会存在与时间推移而出现,再公平的分配制度仍会产生贫富差异,就虎族目前的情况来看,那是懒惰与勤劳导致的区别。

    这是官方给出的解释。

    一个少年蹦跳着从敞开的大门里跑出,他是长兴的儿子,站在父亲身旁,看着蜷缩在对面墙角的三具尸体,年幼的孩子有些不知所措,他紧紧拉住父亲的手:“阿爹……他们怎么了?”

    长兴从鼻孔深处喷出一道轻蔑的冷哼:“一群不愿意做事,宁愿被活活饿死、冻死的懒鬼。城外那么多的荒地,随便开垦一块就能种粮食,山里到处都是树,还有草,只要愿意花力气背回来就能换钱。他们倒好,宁愿窝在城里什么也不做……活该!”

    没必要对小孩子解释太多,说了他也不会明白。

    少年懵懂地点点头:“我知道,阿爹是这个区的管事,是个勤快人。”

    这时,身穿皮袄的妻子笑着从屋里走来。长兴弯腰抱起儿子,在他粉嫩柔滑的脸蛋上狠狠亲了一口,兴致勃勃地说:“还是我儿子聪明。呵呵,走,阿爹带你做客去。”

    一家三口出了门,被积雪掩盖的地面上留下一串清晰脚印。

    所有管事都从城主那里领取俸禄。

    其实长兴说的没错,沅水城外的确有着大量荒地。但他不知道,那些荒地远离河道,就算开垦出来也无法灌溉,根本谈不上什么收成。至于上好的良田水浇地,根本轮不到那些没关系没地位没身份的穷鬼。

    吃不饱,没有力气,在这种寒冷的天气外出,走很远的路砍柴伐草,无异于自寻死路。

    所有这些事情都与长兴无关。

    那些人都已经死了。

    城里的穷人很快会发现这些冻硬的尸体,在他们看来,这就是冬之神在寒冷季节送给自己的礼物。

    ……

    “盛兴隆”商行的生意越来越兴旺。

    长兴带着妻儿走进商行大门的时候,看到几十个人挤挤挨挨排着队,他们提着或背着箩筐,在商行伙计的引领下顺序向前,依次购买泥炭。

    这东西的确好用:比起柴火没那么大的烟,很耐烧,用不少来来回回添柴加草。长兴对此有着深刻体会,感觉泥炭用下来的确要比木柴便宜,虽说卖价贵是贵了点儿,消耗量却比木柴低得多。

    商行老板祖木亲自把长兴一家带到后院。

    他现在是个有钱人。

    “盛兴隆”商行店铺面积很大,祖木一口气买下了周围的好几套宅子,打通墙壁,连成一体,从仓库到店面,包括私人住宅与员工宿舍全都有了。

    吃饭是正常的联谊手段,是人与人之间最好的沟通方式。祖木牢记着天浩说过的话:“没有什么事情是一顿宴席不能解决的。如果真有,那就两顿。如果还是不行,那就三顿。”

    女人和孩子被安排在小院对面的房间,祖木带着长兴穿过走廊,来到一间优雅的空屋。长兴对此并无异议,几天前祖木邀请自己赴宴的时候,他就知道这家伙肯定有事情要商量。

    房间里的摆设不多,一张桌子,两把椅子。祖木笑着招呼长兴坐下,外面进来两名侍女,她们依次端上烤肉、浓汤、馅饼……长兴每样都尝了尝,味道的确很不错,与平时家里做的区别很大,非常好吃。

    当然,也少不了酒。

    与在磐石寨的时候相比,祖木明显胖了不少。他看着长兴一口气喝了半壶苹果酒,连忙笑嘻嘻地拿起酒壶,给长兴面前的空杯子斟满。

    “长兴大哥,这兔子肉是昨天才送来的,很新鲜,你尝尝。”

    “这酒是磐石寨今年新酿的,味道很不错。”

    “哈哈哈哈,阿红,你愣着干什么,没看见长兴大哥累了吗,快过去给他捶捶腿,揉揉肩膀,要是长兴大哥高兴了,说不定还会认你做个干妹子呢!”

    都是客套话。

    但必须承认,两个侍女都很漂亮。

    当然,是按照北方蛮族的审美标准:她们有着粗厚的腰、肥实的臀部、肌肉发达的胳膊,白嫩的皮肤。

    一个蹲在长兴面前给他捶腿,动作轻缓,力道不轻不重。

    一个站在长兴身后给他揉肩,指掌力量透过衣服贯穿肌肉,松缓神经。

    她们没有蛮族女子特有的浓烈体味,应该是经常洗澡,说不定还擦抹了某种特殊的东西,长兴闻到淡淡的香气,他微微闭上眼,享受着按摩捏拿,舒服得轻轻发出呻吟。

    祖木的确很够朋友,要不是他早早把妻儿支开,带到别处用餐,整个场面会变得很尴尬。

    长兴脑子里已经产生出美妙的幻想。

    阿红……呵呵,的确是个好名字,很漂亮的女人。

    比起来,妻子老了。

    “长兴大哥,有件事情我想跟你商量商量。”迷醉间,飘来了祖木带有甜腻微笑成分的声音。

    长兴半眯着眼睛,抬起手,随意晃了晃:“阿木你太客气了,咱俩之间用不着那么客套。说吧,有什么困难要我帮忙?”

    “嘿嘿嘿嘿!我就知道长兴大哥是个豪爽讲义气的好人。”祖木的奉承话一套接着一套:“我这商行开的时间不算短了,城里到我这儿来买泥炭的人也越来越多。长兴大哥你是知道的,沅水城周围就不产泥炭,我的所有货物都得从磐石寨那边运过来……太远了,每次都得走很久,一来一去很耽误时间啊!”

    长兴微笑着缓缓点头。这些事情他都知道,祖木在开设商行前向自己报备过。

    祖木一直在仔细观察长兴的表情,他笑的有些过甚,嘴巴咧得很大:“沅水城人多,我让伙计们运来的泥炭太少了。所以嘛……我打算从下个月开始,增加供货量。”

    “这是好事儿啊!”长兴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商行出货量增大,利润增加,缴纳的税金自然就多,这对管理方和经营方都有好处。

    “我想通过长兴大哥你的关系买几匹马。”满面微笑的祖木看上去老实巴交:“用马来拉车,要比人力运输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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