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 展翅来初识王大帅 妖气吧偶遇小狐仙(十)
李长夜一边在自己尺度惊人的豪宅中奔跑,一边不断“回想”起曾经的点点滴滴——
他想起了自己和“黄玛莎”认识的始末:自己那天醉醺醺地傻笑着从一间PUB中溜出,连保镖都没带,就这么一个人在街头自由浪迹,却因为撞到了几个地痞混混惨遭围殴。
他试图报出自己的名字来震慑别人,获得的却是嘲笑和加倍的拳脚。
这时候,路边的便利店中,冲出一个瘦瘦的女生,她手上拿着香烟和啤酒,谦卑地请求几个混混,别跟个醉了的人计较,千万高抬贵手。
那几个混混得意洋洋的离开,李长夜骂骂咧咧地试图起身去追,吓得那女孩紧紧抱住他,他清清楚楚地闻见女孩捂在自己嘴上的小手,淡淡的廉价护手霜的清香。
等几乎吓疯了的保镖和管家们找到他时,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他趴在便利店的桌子上睡得正香,身上还盖着女孩的外套……
次日醒来,一身伤痛的李长夜一边哎唷哎唷叫唤,一边艰难地回忆着昨晚支离破碎的片段。
他还清楚地记得那女孩指间的香气,但是无论如何都想不起她的相貌。
不管怎样,平白受人恩惠,不是叶大少的风格。
靠着零碎的记忆和保镖的指点,当晚,一辆华丽耀眼的蒂芙尼蓝色的跑车,停在了那间有些偏僻的便利店门前。
依然鼻青脸肿的叶大少,笑眯眯的从这辆被本市无数交际花熟知的保时捷918中钻出,手上拿着一件简朴的女式外套,走进了便利店……
后来发生的故事,就仿佛灰姑娘的翻版。
本市著名花心大少叶长礼,通过护手霜的味道找到了自己的救命恩人,惊诧地发现这个小妞虽然不施脂粉,但那种清水出芙蓉的清纯娇美,和毫不扭捏地把他和一个价值二十多万的皮包一起赶出门外的做派,让见惯人间春色的他竟怦然心动!
在后面发生的故事就有些俗套了。
从早晚各一车的玫瑰,到铺天盖地的媒体求爱,再到惊艳了整座城市的烟花献礼,直到买下整个便利店品牌送给对方的壮举,都被那个叫做黄玛莎的女子一一拒绝。
甚至气急败坏地告诉他:如果你再打扰我的生活,就是硬逼我离开这座城市!我知道你很富有,但这不是我要的,我会和一个平平常常的小伙子平平常常的相爱,然后过着平平常常的一生,拥有平平常常的幸福。
对不起,你给不起我要的那份平常。
叶大少点点头,一挥手,带着他的豪华求爱车队绝尘而去。
一周后,已经换了一家便利店上班的黄玛莎,得知今天会有一个新员工到岗。
很快,她就看见了被那个碎嘴店长指使的团团转、忙的满头大汗还要挨骂的高大青年。
她没理他。
下班时,那青年歪歪扭扭地骑着一辆自行车追上她:“我们好像顺路,我……能不能捎你一段?”
年轻的面孔上,没有她早已看惯的傲气和自信,只有汗水、尘土抹出的几道黑印,以及患得患失的神情。
她鬼使神差地点点头,坐在了对方的后座上。
青年仿佛电力十足的比卡丘一样把车蹬地飞快,随风飘来的汗味传进她的鼻孔,有一种高级古龙水望尘莫及的踏实感。
这样的情节每天上演。
到了第十五天时,黄玛莎忍不住低声道:“其实,你没必要这样的。”
嘎!
自行车急刹,青年撑住车,看向他,满脸诚恳:“其实我想让你知道,有钱是有钱,平常是平常,这两件事并不是完全冲突的。你看,我其实也可以和你平平常常的在一起……”
话没有说完就停下了。
因为黄玛莎忽然伸出手,大胆地搂住了那个期期艾艾的生怕说错话的大男孩。
……这些关于过去的记忆,仿佛浮出水面的尸体,越来越显得清晰而真切。
甚至两人说过的一言一语,两人走过的每时每刻,都无比清楚地镌刻在李长夜的脑海中!
包括此后的相处,自己曾一度远离那些糜烂的生涯,全心全意地陪着黄玛莎感受着平平常常的生活美好,可是随着日子渐长,日复一日的重复,又让自己心生倦怠,便打着“家里要我学着做生意了”为借口,撇开黄玛莎享受久违的自由——
直到昨天,一个老友的派对上,自己固态重萌,借着醉意,直接拖回来一堆校花……
“该死啊!”
李长夜想要捶打自己的脑袋,但如果不拉住被子,就真变成裸奔了。
“你等等啊,你听我说,昨天是一个朋友过生日,我可能喝多了……我什么都没干,真的啊!”
李长夜穿过走到,冲下楼梯,跑过大厅,奔跑在前花园中,眼看着那个冲出大门的背影,急的大喊大叫。
因为他总感觉要发生什么很狗血很可怕的事情!
砰!
一辆汽车忽然蹿出,重重撞在黄玛莎身上。
纤瘦的人影飞腾在空中,像一只折翼的蝴蝶。
“玛莎!”李长夜目呲欲裂,只觉得眼前一黑,就此晕了过去……
人世间最后悔的事,就是你曾经苦苦求来的良缘,你曾经视若珍宝的那个人,在终于彻底融入你的生活后,便开始褪去曾经的光芒与引力,直到被你视若寻常,直到被你呼来喝去,直到你甚至有时会觉得不自由、不自在,直到你浑然忘了你曾经那么殷切地、几乎可以为之放弃一切的想要拥有对方的渴望。
人世间最后悔的事,是当TA再一次离开你的身边,你才后知后觉地察觉到,自己究竟丢失了什么……
“玛莎!”
李长夜低低道。
他背着样式普通的双肩包,下巴上唏嘘的胡渣,流露着沧桑的味道。
他站在树影里,愣愣地看着不远处一群玩耍的孩子,还有挤在孩子堆里,玩的不亦乐乎的那道倩影。
如果你走近她也许会发现,在满头青丝之下,头皮上有着横七竖八、狰狞可怖的瘢痕。
“叶少,现在这样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现在黄小姐的情况已经很稳定了,虽然心智上有些缺失,但还是能够自己照顾自己的,只要不看见你,她就不会发病。”
一个身穿白大褂、满头银丝的医生,站在李长夜身边,缓缓劝道。
“永远没有办法让她接受我了吗?”李长夜声音苦涩。
“叶少,我们尽力了。”老医生抱歉地说道。
一个人影急匆匆跑来:“叶少,老板回来了,要见你。”
“哦……”
书房中,李长夜独自步入。
窗前有个人背对着他,吞云吐雾的抽着烟。
“爸,你回来了。”李长夜小声问候。
“五年了吧?”那人不回头,淡淡说道:“五年,请了多少医生,花了多少钱,这些都无所谓。重要的是,八年的时间,到底小黄能不能痊愈,应该已经可以确定了,你,不能永远这么耗下去吧。”
李长夜垂下眼睑,看着地板,眼神空茫而乏力。
是啊,不知不觉,都已经过去五年多了。
自己已经成了圈子里的笑柄,据说在网络上倒是多了不少粉丝,不过,这些他早不在乎了。
“哼。”那男子回过身,见他一副萧索气象,没好气道:“不管什么事情,总得有个时间期限,对吧?你爸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但是你守了那丫头五年,我看也尽到情分了,你总不能当一辈子情圣吧?这个周末吧,你给自己收拾收拾,去和你周叔叔的女儿见一面。周叔叔什么样的人家,你知道的,要不是你这几年不像以前那么瞎折腾了,人家还看不上你呢。”
这是要我去……联姻?
李长夜眨了眨眼,想起来了,周叔叔嘛,那可是世代权宦,也难怪自己眼高于顶的老爸居然亲自来劝自己。
可是真要当了周叔叔的女婿,自己再养着黄玛莎,怕是对方家里也不同意啊。
李长夜有点急了。
他忽然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危机感!
他觉得自己不能去和那位周小姐见面,更不能按爸爸所想的,和她结婚。
结婚生子,继承家业,延续叶家、周家的权势财富……一旦陷入这种生活,失去的绝对不仅仅是黄玛莎这么简单!!!
进一步,他又没来由的闪出一个念头:自己这几年来,心心念念的守着黄玛莎,任凭各路狐朋狗友组各种局都不肯参与,似乎还不仅仅是出于爱和愧疚——
而是下意识地借助对于黄玛莎的照顾,将心思寄托在她身上,避免沦入纸醉金迷的生活,始终确保自己和“叶长礼最熟悉的生活方式”,保持着足够疏离的距离!!!
这种感觉很荒诞,就仿佛这具身体里住了好几个自己,然后各行其是。
“爸!”李长夜忽然抬起头,思绪混乱,甚至自己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只是觉得自己必须得说点什么,以规避和周小姐的见面,规避联姻,规避未来将要发生的一切。
他语气惶急地信口说道:“其实、玛莎现在的伤势,早就已经愈合了,只是按医生说法,是脑袋里面的问题,现在她的心智跟小孩一样,而且不能见我,一见我就头疼。我就琢磨着,这会不会……你说会不会是神魂方面的问题?神魂!对啊,西医治不好,因为他们不懂这个啊!您说我要是请一个……道、道士来试试招魂,会不会好使?”
“道士?什么道士?你在说什么呢?”男子的声音陡然粗重了起来:“看来还是我太由着你了,我看你现在脑子也不大好使了吧!别tm胡思乱想了,周六,下午,收拾清爽了给老子相亲去!”
说罢怒冲冲出去了。
剩下李长夜一人在书房里,只觉满脑子都成了浆糊,整个人都处在一种飘忽的状态。
道士?
我怎么会说出道士两字?道士是什么?这世上……有道士吗?
他皱着眉,慢吞吞的,打开电脑,搜索“道士”。
道这个字儿是有的,道理,道路;士这个字也有,名士,士人。
可是没有道士啊。
搜索引擎还提醒他,是不是要搜索“倒是”、“刀势”、“道是”?
难道真是我脑袋出问题了?
李长夜孤独的坐着,动也不动,双手抱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直到窗外太阳西下,影子在斜阳中拉开老长。
李长夜的眼角,忽然发现影子好像在动。
他没当回事,甚至没过脑子,只是下意识地多投入了一些注意。
这一下他察觉出来了,是的,影子在动。
确切地说,是影子的两个胳膊,在飞快地变幻着各种手势。
艹!闹鬼吗?
李长夜差点吓得叫出来。
没有这么做的原因是,隐隐地,他感觉那些手势,是如此让他熟悉,可是偏偏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又代表着什么意思。
惶恐。
这惶恐中,又似藏着一丝暗暗的期待。
在这样的复杂情绪里,李长夜着了魔似的,呆呆看着自己影子的表演。
知道日色黯淡,几乎分不清影子和地板的界限。
李长夜一直没眨过的眼神,终是忍不住轻轻眨了一下。
就这一下,他忽然看见自己的影子在即将消失的刹那,做出了一个动作:
食指、中指、无名指同时一屈,仿佛扣住了什么东西!
李长夜心中一震,下意识地学着影子的动作,将三根手指扣起,不知为何,总是感觉少了些什么,忍不住自言自语地说道:“咦,我的阴阳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