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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平静和罗根(求收藏,求推荐,求月票)4000字求推荐

    球赛以嘉德镇高中输球结束其实对于这个结果,全镇人都心里有数。没办法,一个几千人的城镇,有学校都不错了,想组建一支实力强劲的橄榄球队就有点扯了。所以镇子里的人对球赛的期望更多的是重在参与,赢不赢的,谁也没当回事。大家就是找个由头发泄下,然后可以大口喝啤酒而已。

    球赛结束后,凯就载着苏茜和凯利回家。这一路上这两个小姑娘一直都怪怪的,虽然说话什么都很正常,可凯总感觉她们之间应该有什么秘密。

    女孩子之间总有些秘密嘛,凯也不以为甚。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两个姑娘什么这种无忧无虑的样子,凯觉得分外的舒心,他觉得这种日子没什么不好,人不一定每天都活在刺激当中,至少凯觉得平平安安也挺好的。

    而接下来的日子,嘉德镇的生活也的确如凯所想的一样,彻底回归了平静,凯也做起了一个警察该做的事。每天去帮助居民处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找狗,帮老人修理破损的屋顶,顺便帮桑德拉疏通一下“管道”,没错,他们是分手了。可分手也可以做朋友嘛,只是表现友情的方式不一样而已,各有各的特色嘛。

    再没什么事,凯就会带着凯利去森林深处打猎。顺便训练她更好的操控自己的力量。再就是带着苏茜去湖边钓鱼,苏茜曾经说过,她老爸还在的时候,就常常带着她去海边。

    明尼苏达州是内陆州,没有海边,只能到湖边凑合一下。

    对了,还有小胖子罗素和坦克也会跟着他们一起。坦克和罗素也非常享受在嘉德镇的日子,坦克在萨吉家的伐木场里干的不错。

    他人老实,又能干,现在更是混到了工头的位置,年薪两万三千美元,在嘉德镇这地方也算的上中等偏上的收入了。唯一让坦克感到头疼的是罗素这个小胖子的成绩。

    小胖子虽然是变种人,也吃过苦,可性格却很乐观开朗,在学校也算是如鱼得水。唯一令人着急的就是他的学习,这家伙的脑子跟塞满木屑一样,学习一塌糊涂。

    坦克还准备攒钱给这家伙上大学呢。倒是小胖子想的很开,既然不是读书的料,就别硬读。这家伙别看平时看着贱兮兮的,可对未来有自己的想法,他有两个愿望,一个是成为卡车司机。

    因为那容易找女朋友。有这样一个说法,每个美国女大学生都想找一个卡车司机当男朋友,因为可以免费跑遍全国。小胖子的重点自然是漂亮的女大学生。

    第二个愿望就是自己拥有一大片农场。

    原本凯以为这种平静日子会延续很久,毕竟这里是明尼苏达,是嘉德镇,小地方,人少麻烦就少。但直到他看到一个男人,他就觉得自己的平静日常似乎要遇到波折了。

    “姓名。”

    “罗根。”

    “姓名!先生。”苏珊有点无奈的说道。她原本是接线员,并不需要来给人录口供,可今天警局的人全部跑去配合温德姆市警方抓捕一批骡子,警局缺人。所以同事只能拜托她帮忙了。别看苏珊是一个两百斤的黑人妇女,看起来彪悍异常,可实际上苏珊是一个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非常不会拒绝人。

    “罗根豪利特。”而在苏珊对面的是一个络腮胡男人,身体健壮,身高不算高,但一看就是那种彪悍异常的主。不过面对苏珊的询问,他倒是很老实。

    “哪里人?”

    “加拿大,阿尔伯塔人。”

    “加拿大?为什么来明尼苏达?”苏珊有点诧异,虽然加拿大就在隔壁,但也不至于一个加拿大人跑到美国打架吧?

    “移民。”

    “哦。”加拿大移民到美国非常容易,两个国家文化语言都没什么差别,两边人口流动非常频繁,所以不算是什么稀奇事。

    “为什么和人打架?”

    罗根之所以会被带到警局,原因也很简单。这家伙和人在酒吧打架。他一个人干翻了三个机车党。就是那种喜欢穿着皮背心,开着大摩托到处跑家伙,这些人说他们是黑帮,又不准确,说他们是机车发烧友,但又不全面,总之是一个很复杂的群体,打架闹事对他们而言绝对是家常便饭。

    “我”罗根原本打算说自己是见义勇为,可一想,觉得没什么意思。他救的人都不知道跑哪去了,说出来也没人证明,所以干脆就不说了。

    “嘿!苏珊,有人来保释他了。”也是凑巧,这时有人进来告诉苏珊,有人保释罗根。

    “谁?”这是罗根问的,他才刚刚来这个镇子,根本不认识人。

    “说是你英雄救美的对象。”来人这样说道。

    过了十几分钟,苏珊带着罗根和卡拉办理手续。

    “没事,这种事常常发生,你不用担心被起诉。我们不会相信那群混蛋的话。”

    通过卡拉的证词,苏珊基本就确认罗根是无辜的。因为个人的遭遇,苏珊非常讨厌欺负女人的男人,同时对罗根这种愿意为陌生人伸手帮助的人,充满好感。

    罗根还是没什么表情,倒是那个保释罗根的美女对苏珊非常感激。

    她叫卡迪莉娅格瑞丝弗罗斯特,波士顿人,30岁,刚刚搬到这里。朋友和家人都叫她卡拉。原本今天搬完家之后,她自己一个人打算庆祝一下,结果就遇到了三个机车党骚扰。

    然后罗根就英雄救美了。

    这边苏珊刚刚帮他们办好手续,凯就从外面回来了。

    他那边的工作结束了,他们没抓到人。一天白干。不过凯也不在意,原本这件案子就和嘉德镇没什么关系,是温德姆警局的案子,他们只是按照要求协助而已。

    话说最近的确不太平,自从上次芝加哥大战之后,芝加哥乃至整个美国中部北部最大的黑帮帮和他们的老大胡佛完蛋之后,造成了一系列的震荡。首先以帮为首的黑帮联盟因此崩塌。

    王朝崩溃之后,自然是诸侯争霸。无数的小帮派开始为了壮大互相火拼。这还不算,胡佛当初组建家族大联盟,就是为了一统天下,而帮的死对头,石和罪恶领主为了对抗帮,联合一票帮的敌对帮派也组成黑帮联盟。

    现在帮倒塌,那个原本因为帮走到一起的黑帮联盟,自然没什么理由再继续下去了。于是这边的黑帮联盟也跟着坍塌。

    一时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再加上一些其他地方的黑帮也想趁着混乱杀进五大湖地区,那叫一个热闹。

    总而言之,现在连明尼苏达州也不平静,明尼苏达州最大的城市明尼阿波利斯市,其实治安也不怎么样,那里也是黑帮云集,只是一直以来没有纽约、芝加哥那么有名而已。

    现在这些黑帮看到五大湖区的乱象,也打算扩展业务。

    最近一段时间,从美国北部各州输往芝加哥的武器、毒品数量有了显著增加。为此还衍生出了一个新职业骡子。

    简单来说就是为一些非法买卖的带货人。

    最近在骡子圈中,有一个非常有名的骡子,每次带货都有几百公斤!

    于是引起了沿途各大城市警局的注意,其中就包括温德姆市。

    可惜,今天白忙活了一天,啥也没捞着。

    浪费一天时间的凯要说不郁闷是假,一群专业警察,居然连这么重要的线索都能搞错,也是服了。这次没抓到人,绝对会引起对方的注意,下次想抓,且等吧!

    凯这边刚刚走进来,就看到了罗根。一时激动之下,居然喊出了罗根的名字。

    “罗根?!!”

    罗根也吓了一跳,他上次到明尼苏达州是几十年前的事了,没想到在这个穷乡僻壤居然还有人认识他。

    可抬眼一看,罗根发现自己并不认识眼前的人,虽然那人的确有几分熟悉。可罗根确定,自己并不认识他。

    “我们认识?”

    凯这个时候,也知道自己有点激动了。不过他的确没想到,自己居然还能再看到罗根,他最后一次见到罗根还是九十年前,在英国。当时凯决定去遗失高地冒险之前,罗根兄弟都还在他的家做客。

    没想到今天居然又见到他了,更厉害的是,他和九十年前一模一样,一点变化都没有。如果非要说变化的话,那就是他比九十年前看起来,更加沧桑也更加麻木,凯在他脸上看不到一丝丝活力,就好像活死人一样,没有目标,没有未来。

    凯原本打算直接否认,可想了想觉得这是在太过于欲盖弥彰了。而且,凯的身份虽然不能被普通人知道,但罗根不仅不是外人,甚至也不是普通人,所以干脆说道:“的确,只是已经好久没见了。没想到在这里又见到你。”

    罗根皱起了眉头,他身体细胞的活性强的吓人,这也包括大脑,这让他的记忆力相当好。他始终想不起来,自己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孩子。

    “我们在哪里见过?”罗根也觉得自己似乎真的认识眼前之人。

    凯不打算在大庭广众之下说那些事,所以微笑着转移了话题。他看了卡拉一眼,笑着问道:“你朋友?”

    他的语气实在太过于自然,仿佛他们真的是好朋友。这让罗根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脱口而出:“不是,我们才刚刚认识。”

    “头?他是你朋友?”苏珊好奇的问道。

    众所周知,他们老大是一个怪人。不喜欢喝酒,也不喜欢泡妞,更不喜欢看橄榄球,甚至连社交都很少。总是喜欢静静的看书,或是在湖边坐着钓鱼。反正苏珊是无法理解那有什么乐趣,还不如去夜店嗨皮。

    想当年苏珊也是夜店皇后,直到膝盖中了啊不,是遇到渣男之后,才变成这幅德行。只能工作赚钱养三个孩子。想想都惆怅啊。

    所以她也分外不能理解凯小老头一样的生活,他又不缺钱,长得又高又帅,为毛不出去玩?

    “老朋友!对吧,罗根,还记得我们在希腊和戴安娜一起的事吗?”

    罗根一开始非常不理解这人到底怎么回事,可听到希腊、戴安娜两个词,立刻一个激灵。

    他这辈子总共也就去过希腊一次,而戴安娜更是从那次事件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能同时知道两件事的人,整个世界少之又少,活下来的人中除了他也只有三个人。

    阿福、戴安娜和他的哥哥!

    罗根刚刚想问凯到底是谁告诉他,但马上他想到一个人,一个失踪之后再也没出现过的人,所有人都觉得他死了,可罗根却不相信那个人会因为一次探险活动死亡!

    一切都记了起来,眼前那种熟悉感,以及貌似见过的长相。

    罗根有点不可置信的说道:“凯?”

    凯笑了起来,难得见到几十年没见的老朋友,凯也挺开心的。

    “想起来了?”

    “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还成了一个警察?”罗根默默的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凯半天,最后喝了一口威士忌,然后才缓缓的问道。

    “嗯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有时间我再说给你听吧。总之我回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九十年,我也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借用这具身体重新复活。既然已经过去九十年了,世界都变了,我也不想太麻烦,所以干脆就换个身份重新生活。”

    罗根本人不是一个好奇的人,或者说一百多年的蹉跎,让他已经多很多事都失去了兴趣。他根本不在意凯经历了什么,只是对凯现在的生活态度非常羡慕。至少凯知道自己要干什么,知道自己要怎么活着。

    可他呢?

    他现在非常羡慕普通人的生老病死。至少比他强,人都有目标,但他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

    他现在都有点魔怔了,完全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他这辈子干的最多的事,就是打仗和杀人。

    而且他这一辈子,连为什么打仗,为什么杀人都不知道。

    他很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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