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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八章:报到和新搭档(求订阅,求推荐,求月票)4500求月票!

    温特沃斯南大街5101号,芝加哥警察总部。

    一辆造型小巧的白色眼镜蛇缓缓的开进车位,这辆眼镜蛇的造型非常出彩,至少警局周围的人都被吸引了目光。这辆车虽然可造型时尚,车头上还有一条蓝色纵线,看起来给人一种小归但很猛的感觉。它的发动机更是给力,当车渐渐熄火时,发动机的声音就好像一头猛兽刚刚赶走了敌人,收起狂暴时,发出的低吼声。

    或许其他人看到这辆车,只会觉得这是一辆很贵的跑车。毕竟不管怎么看,这辆车的确不便宜。

    但真正懂行的人,却知道,这辆车可不仅仅是贵可以形容的。

    这辆车的全名helbybr427,这款车成名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美国的传奇赛车手加罗尔谢尔比为了打造一款同法拉利相抗衡的高性能赛车,希望能够制造出一台轻量化、车身风阻同时车架坚固的大马力车型。在当时的美国,他并没有能够找到合适的汽车底盘制造商,于是谢尔比便将寻找的目光转向了大洋彼岸的英国,那会的英国汽车工业非常发达。他便找到了英国rs汽车公司,为自己的新车打造车身和底盘。rs公司在当时只是一家1901年成立的古董车公司,旗下的汽车产品均为限量版车型,但是手工打造的铝合金车体在刚性方面表现极为出色。

    之后谢尔比又找到福特,为这辆车加装了当时福特新研发的超级发动机福特8发动机。

    1961年,这场横跨大西洋的联姻造就了历史上最快的运动轿车之一,也开创了属于br的辉煌时代。这款车合了英式优雅与美式张扬,绅士般独特的外观下藏着嚣张的暴力因子,一旦发动,就是备受瞩目的超级跑车、

    这款车当时在赛道上的成绩非常耀眼,这也让谢尔比眼镜蛇一跃成为当时最优秀的跑车。不过令人惋惜的是,公司80年代的时候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了。这也让这款车在市场上成为了绝唱。

    之后赫赫有名的道奇蝰蛇就是以这辆车为原型。

    到了现在全世界,原版427只有七辆,没人会认为眼前这辆会是那七辆中的其中一辆,因为那七辆原版车最适合的地方应该是博物馆或者是收藏家的车库中。

    可即便如此,眼前这辆车的造价也会令人咂舌!

    因为427早就停产,想要复刻,所花费的价格早就远远的超过了原版。毕竟收集原厂零部件就是一个极为奢侈的事。另外组装和加工也是一笔不菲的花费。

    所以这辆车的花费,轻松超过百万!

    凯穿着一身英伦风的西装,有点别扭的摘下墨镜。他不喜欢被人像看稀有动物一样的眼神围观。

    同时他也不怎么喜欢眼下自己的状态,太高调了,不符合凯的行事风格。

    对车也一样,他更喜欢那种粗狂一些的车型,肌肉外形,硬朗的线条,高大的体型。比如雪佛兰萨博班,或者皮卡车也行。这辆眼镜蛇427太小了,敞篷的设计,也让没有安全感,总感头顶空落落的。

    可问题是凯利不同意。

    这个涉世不深的女孩,认为自己的爱人第一天上班,必须以最好的精神面貌给新同事留下好印象。

    说老实话,凯真心不觉得,他这一幅土豪富二代的形象,能给自己那些新同事留下什么好印象,要知道哪怕是总部警探局的同时,年薪也不会超过7万美元。让凯这样一个土豪加入他们,不被仇富都是他们心态好。

    不过,凯利明显是想炫耀自己的男朋友,于是凯的异议只能不了了之。

    对了,这辆427是凯利送给凯的礼物,祝贺他调任新职位。原本这辆车是凯利打算在圣诞节送给凯的,只是那段时间凯太忙了,一直没送出去。

    这辆车是凯利老爹的收藏品,一直放在车库从来没开过,结果便宜凯了。

    看着穿的骚包无比的凯走近警察大楼,一群人都纷纷猜测,这个富二代跑到警察局做什么?难道想找刺激?

    芝加哥总部警探局行动部门的主管特雷莎是一个非常雷厉风行的人,她的作风强悍,性格坚韧,在警局一直有着铁娘子的称号。当然如果不是这样,她也做不到现在这个位置。虽然美国一直标榜平等,可在实际中,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黑人,其实很难在以男人为主的警局混到高层,就算有,也大多是文职。

    但特蕾莎却不一样,她的履历非常漂亮,就是从基层巡警开始,一路高升到现在的位置。而且靠的还是实打实的功绩,她参与过不少大案,甚至在前线和罪犯火并也不是一次两次。

    可这样一个铁腕人物,今天却非常的烦躁。

    因为她手底下来了一个麻烦。

    看着眼前一副富家公子打扮的凯,特蕾莎直皱眉头。她不喜欢凯,哪怕凯的履历表很漂亮,她依然不喜欢凯。像她这种强势领导,非常不喜欢那种不受自己掌控的情况。

    比如凯就是。

    凯走的程序并不正规,而是上头强加给特蕾莎的,并且一再嘱咐,必须照顾。像这种上头塞人的状况,特蕾莎还真没怎么碰到过,毕竟就算要塞人,也没理由往他们行动部门塞人吧?

    要知道这可是警探局第一线,查案、和人火拼都是他们的活。干得好不一定有奖励,干的不好,一定被骂就是他们最好的写照。谁家吃饱了撑的,往这种吃力不讨好地方塞人。

    可特蕾莎的顶头上司,也是她的老大,却明确的告诉她,这个人是斯塔克集团推荐的人,他们必须重视。

    现在整个芝加哥谁不知道,斯塔克集团将会在今年十一月在芝加哥举行工业博览会?现在斯塔克集团已经开始对他们在芝加哥的旧厂区进行改造,并且还在周边买下不少空地,准备搭建会场中心。

    这一举措,不仅提振了市场对芝加哥的信心,也为芝加哥带来不少就业岗位。更何况,斯塔克集团也不是就举办一场博览会就彻底不管了,他们有着详尽的发展策略,包括后续投资兴建新厂区和配套设施。这又能给芝加哥经济带来不小的提升,顺便也能解救芝加哥居高不下的失业率。

    在这种情况下,芝加哥政府都会全力配合斯塔克集团,这是大势!任何人都不能破坏!

    所以哪怕特蕾莎再不满,也得憋着。

    可凯今天给特蕾莎的第一印象,就让她非常不爽。这里是警探局,不是派对现场。她需要的是一个强悍的警探,而不是一个花花公子。凯也感受到了这种情绪,只是他也不太好解释。把一切推到女朋友身上?

    那不符合凯习惯。

    就这么着吧。爱咋咋地。

    反正他是来工作的,又不是来交朋友的。

    在一段不怎么愉快的会面之后,凯就算正式入职了。然后就是给凯安排一个搭档。

    对于这样一个搭档,特蕾莎原本是准备给凯安排一个老练的警探,一来帮助凯熟悉工作,二来也是照顾的意思,毕竟有老鸟在身边,很多事都会很容易一些。

    可第一次见面之后,特蕾莎就改变了主意,直接给凯安排了一个刺头。

    马修拉斯特。

    马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简直是警察的楷模,他拥有极为敏锐强大的观察力、判断力和逻辑推理能力,行动力爆表,同时职业荣誉感非常强。

    但可惜,他的前任上司毁了他。

    当然也不能算毁,只能说造化弄人。几年以前,马修被当时的警探局局长安排进了一个黑帮组织做卧底,那是一个转职贩毒的黑帮,虽然明面上他们的地盘不大,可实际上是整个芝加哥毒品市场最重要的供应商之一。

    马修干的很棒,短短几年时间,他就打入了这个黑帮的核心层,开始接触更多的毒品交易。而这么做不是没有代价。首先,他自己也沾染上了毒瘾,其次在他身上已经看不到警察的任何行事作风。在毒品和生存压力的迫使下,他变了,他变得和一个真正的黑帮没什么两样。

    更倒霉的是,眼看就要收网了。却因为凯因为汉密尔顿,搅的芝加哥一片大乱,在帮和胡佛垮台之后,整个芝加哥黑帮大混战,其中马修卧底的黑帮也被卷了进去,黑帮老大和大部分骨干再一次黑帮仇杀之中被杀

    他这个卧底算是白干了,甚至他要是还不回归警队,他就要成为新老大了。

    可等到他回归警队,事情却变得更加糟糕。

    他的女儿被杀。

    因为黑帮的报复,他回归警队的时候,顺便也将以前的同事一网打尽。但还是会有漏网之鱼。那个漏网之鱼也不是什么大人物,就是一个底层小混混,他拿着枪等在马修家门口,在一次马修家集体出动打算去游乐场的时候,蹿了出来,对这他们一家人乱枪扫射。

    结果是一死一伤。

    死的是他的女儿,伤的是他的妻子。凶手虽然当场被马修击毙,可惨剧已经发生,一切都于事无补。

    之后,妻子和他离婚,马修的情况也变得愈加糟糕,他变得性格孤僻、沉默寡言,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无法自拔,嗜酒成性,人也变的偏激易怒。已经有了在追捕中有了数次伤人记录。

    要不是他的老上司对他心怀愧疚,一直帮他擦屁股,他老早就被踢出警队了。

    由于他卧底的经历,以及糟糕的行事作风和性格,让警队中没人喜欢和他搭档,他已经在一年当中换了五个搭档,全部不欢而散,其中两个还被他打伤。

    特蕾莎也很头疼马修,现在她让马修和凯搭档,明显是不安好心。

    当特蕾莎宣布这项调动时,警探局行动部其他人都用一种诡异的目光看向凯。

    而马修也非常不给面子,当得知凯是他的新搭档之后,一言不发的就离开了,跟谁都没打招呼。

    凯扯了扯嘴角,有点无语,也很尴尬。

    而且凯还不能发火,特蕾莎虽然想要坑凯一把,但还不至于什么都不跟凯交代,那太低级了。再者说了,马修的状况警探局的人都知道,凯随便找一个人问问,就能知道,根本不可能隐瞒。

    所以凯对马修的情况还是知道的。

    凯上辈子也是警察,自然知道卧底警察的尴尬。一个卧底打入敌人内部,最先做的事,就是适应环境,怎么适应?当然是敌人什么样,他也必须是什么样?

    可这样一来,他们的行事风格自然会制度内的警察有了很大的差别,匪气特别足,甚至一些人还会隐藏染上毒瘾之类的恶习。他们染上这些恶习,并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迫不得已,毕竟如果不和那些人同流合污,怎么可能得到敌人的信任?

    在电影中,卧底警察总会有好的结果,在危险中也能全身而退,但现在生活中,他们却没有那么好运。因为不管是警队还是卧底警察本人,都难以适应和融合彼此。

    既然知道马修的遭遇,凯自然不会那么小气。

    “我想,我需要和他谈谈。”凯对特蕾莎说道。

    特蕾莎耸耸肩,不置可否。和马修谈过的人多了,也没见谁真的改变他。

    凯在大楼的楼梯里找到正准备抽烟的马修,他拿烟的手不断的颤抖,嘴唇发白,身体也在不断的抖动,额头上不断渗着汉。看样子糟糕透了,他几次想要点燃手中的香烟,可协调能力似乎出现了问题,几次都没能成功。

    就在马修终于按耐不住心中的躁动,打算摔掉火机的时候,一个金属火机点燃了他嘴上叼着的烟。马修抬起头,发现是凯。他愣了愣,可还是低头借着凯的火,点燃了香烟。

    吸呼

    马修抽烟的动作是如此的贪婪,似乎要一口气将整根烟抽光。

    马修狠狠的吐出一大口烟,状况稍稍好了一点。

    “瘾犯了?”

    凯的语气很平常,没有厌恶也没有怜悯。就像问他吃了没有。凯很讨厌那些害人的品,极度厌恶!可眼前的人却不一样。他是为了完成任务,是为了自己的职责而牺牲。

    马修看了凯一眼,没有说话,他拼命的压抑着身体内部的躁动。香烟根本无法缓解。

    “我知道你的事,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或者开导你,但如果你想戒毒的话,我有办法。”凯这么说道。

    马修再次看了凯一眼。没有说话,这话他起码听了一百遍。

    “不相信的话,我可以演示给你看。”

    凯的话让马修有点意动。因为他已经感觉到自己无法控制了,他尝试过戒掉,但怎么说呢,痛苦和压抑总是让他重蹈覆辙,因为只有在那一瞬间,他可以忘掉一切。

    “我”马修想说什么。

    可凯却提前说道:“我当你同意了。”

    说完就当他同意了,一记手刀,轻轻的砍在马修的颅骨后方和颈椎的连接处。

    “法克鱿”马修就这样在震惊和粗口中华丽丽的昏了过去。

    凯一把接住他,轻轻的把他放在了地上。

    “算你走运,遇上了我。”凯举起手,一团光芒在手中聚集,然后他将手放在了马修的胸膛。

    一团团黑黢黢的物质渐渐从马修的皮肤里渗出,然后马修的脸庞开始逐渐有了血色。那是凯利用法术将他体内毒素排出,并修复他的身躯,这样可以减轻戒断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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