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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一十三章 赶路

    几日后,太清宫的道士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秦朗的去向给打听清楚。

    打听到之后,这帮人没再耽搁,即刻便收拾了行礼上路,去寻秦朗去了。

    而这个时候,秦朗那边也开始带着小程、李崇义和团团踏上了去往物部氏真正族地的路途。

    他们所在的地方,是在倭国京都的南面,而物部氏真正的族地,还要向南。

    且那处多是山林之地偏僻难行,毒物多就不说了,林瘴弥漫,稍不注意就中招,然后便会化成林间野兽的口中食,或者成为林子植物的营养。

    尤其是这些林子都是原始森林,莫说外地人,便是本地人也不敢轻易涉足。

    秦朗看完地图之后就暗骂物部氏人变态,将族地弄到这般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地方。

    不是说族地里还生活着看守族地的族人吗?

    这样的地方,人究竟是怎么在里面生存下来的?

    对于这一点,他可是好奇的很。

    不过,虽说秦朗和小程两人对物部氏真正的族地不感冒,李崇义却是喜欢的紧。

    自来到倭国,他手里的蛊虫一直都在消耗,可补充的却是不多。

    尤其是混入了物部氏之后,更是只见消耗不见补充。

    毕竟他在物部氏的身份是个小小的护卫,且左右住的都是人,有点什么动静便会被人知晓。

    这样的情况下,他怎么敢去捉毒虫毒物来炼蛊?

    所以,一直到碰见秦朗,才补充了一些蛊虫蛊毒,不过不多就是了。

    毕竟秦朗虽说不怎么讨厌蛊虫,却也不喜欢。

    被人炼好的蛊他拿来用还可以,若是叫他自己去炼,若非实在有用,他指定是不愿意动手的。

    所以看完了地图,秦朗沉默不语,小程骂娘,李崇义却是兴奋的笑了。

    这样的地方,毒虫毒物是不缺少的,随便在潮湿阴凉之地扒拉扒拉,便能扒拉出来一堆毒虫子。

    到时候,他想怎么炼就能怎么炼!

    一路上看着李崇义笑眯.眯的脸,小程不由打了个寒颤,暗自骂了一声变态,悄悄的朝秦朗身边挪了挪,离这变态的家伙远了一些。

    也不怪他发毛,实在是李崇义这厮是个欺软怕硬的货!

    每次炼蛊,不敢去拿阿朗试蛊,更不敢去找阿朗想好的婆娘试蛊,便只能逮着他一个人祸祸。

    自从这厮学会炼蛊之后,他真的是被祸祸的不轻。

    只要这家伙开始炼蛊,一两个月内他喝口水都得小心着点,不然什么时候中招了都不知道。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秦朗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崇义会炼蛊,你不也会吗?”

    “至于吓成这个样子?”

    小程闻言苦着脸摇了摇头:“你不懂。”

    “姓李的这厮自从在昭玉宫学会了炼蛊之后,整个人就疯魔了。”

    “每次哥哥我看见他这副笑脸,回家都能做好几天的噩梦。”

    “再说虽然我俩都会炼蛊,可谁叫哥哥我学的不精呢。”

    “这家伙武力不行,一门心思的钻研偏门,竟是将蛊术练得比昭玉宫的人也不差什么。”

    “往常哥哥被他折腾成什么样子你又不是没见过,我能不害怕么。”

    听了这话秦朗简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他会的东西,除了没办法教的,剩余的能教这些兄弟们的都教了。

    但有的人擅长这种,有的人擅长那种,总没人能和他一样全都精通。

    小程虽说也会炼蛊,可说实在的这点上也确实比不过崇义。

    不,应该说是差远了。

    这家伙根本就没那个耐心摆弄这些东西。

    不过,崇义也不是天生就爱摆弄这些的,也都是被逼到这个份儿上没办法了。

    天然上他武力便输给小程一大截子,再有了他的调.教,这差距就更大了。

    体质的差异他是没办法帮忙弥补的,所以崇义便只能在偏门上下功夫了。

    不过也算学的不错,最起码现在不管把这家伙扔到哪里,都不必再担心他的安危了。

    这点尤其让他满意。

    “呸!你说崇义折腾你,你不也不少折腾崇义么?”秦朗白了小程一眼。

    “也不知道你们俩怎么想的,像是天生的冤家一般,到一块儿不出一刻钟,准能干起来。”

    “我现在十分怀疑,你们两个究竟是怎么从小一起长到大的。”

    “没互相斗殴致死,还真是老天开眼了!”

    “瞧你这话说的。”小程不爱听了:“老话还说打是亲骂是爱呢!”

    “兄弟们在一起不打打闹闹,怎么增加感情?”

    嘿!

    这话听得秦朗差点气笑了。

    “你要这么说,被折腾死也是活该!”

    小程撇了撇嘴,懒得跟阿朗这个不懂的人说。

    至于李崇义,抱着团团走路倒是走的挺稳,只若仔细看去,这家伙眼神放空不知盯着哪里,脸上一直带着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不怪小程看见吓得心里直发毛,就是秦朗看了也有些头皮发麻,暗自思忖崇义这家伙是不是在物部氏待久了,待出毛病来了。

    不然怎么跟个精神病院跑出来的一样?

    眼瞅着这家伙就要一脚踩进一处浅坑里,秦朗急忙伸手去拉。

    这家伙把自己崴了脚倒是不要紧,要是不小心把团团给摔了可就坏了。

    这么点个小孩子,哪里禁得起这样摔?

    哪知李崇义这厮也是神奇的很,明明眼睛就没看路,可偏生就像是知道那里有个浅坑一般,脚步一转绕了过去。

    “真行!”小程竖着大拇指夸赞道:“这厮越来越变态了!”

    “再这么下去,我看他是要升天了!”

    秦朗‘噗嗤’笑出了声,抬头瞅瞅不远处的城池轮廓。

    “天色不早了,前面是个小县城,我们歇一晚,明天再赶路。”

    “顺便再给团团买些吃食。”

    “嗯。”小程很是赞同的点了点头:“好容易从那鸟不拉屎的破地方出来了,自是要好好休息休息,好好大吃一顿的。”

    “团团这么个小不点,跟着我们可是吃苦了。”

    “等进了城,多买些孩子的吃食带着。”

    两人说着,脚步不停的朝前走,李崇义不知听没听到,像个游魂似的跟在两人身后。

    至于团团,一听见她的名字和吃的放在一起,圆溜溜的大眼睛登时亮闪闪起来,忍不住的抿着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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