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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虽难亦往矣

    生逢乱世,无论是古代还是近代,土匪怎么来的,流寇又是如何形成的。

    走到这一步的人没谁愿意,但为什么还会选择落草为寇,还不是活不下去了,没饭吃导致的结果。

    并不是所有人都穷凶极恶,这类人落草是自找的,跟普通民众不同,但这些人毕竟只是少数。

    由于常威强夺龙首山大当家的位置,金山找他们见了常威所展示的神迹,怕都来不及,哪能有任何不服气。

    可其他人不这么想。

    在他们眼里金山找实力强,也能勉强让他们不饿着肚子,这已经收服了他们的心。

    常威有什么,他凭什么坐在大当家的位置上,最主要的是,常威能不能让他们有口吃的,不至于饿死。

    这些人是什么想法,常威根本没放在心上,只要手里有粮食,他们所忠诚的对象马上就能换一个。

    现在的常威什么都缺,唯独不缺的就是粮食。

    他不但能让这里所有的人吃上一口饭,更能让他们吃饱饭,吃到撑死都没问题。

    “跟我做事,有饭吃。”

    看着聚在广场上的一百零二人,常威如是说道。

    早已沦为搬运工的金山找,将一袋又一袋的米搬到常威面前。

    常威拿出一把刺刀,将袋子划开,里面全是白花花的大米。

    “现在,我常威要做你们的首领,谁赞成谁反对。”

    常威转动目光,面目无悲无喜,却自带一股压迫感,让所有人都说不出反对的话来。

    关键还是那白花花的大米最具说服力,让所有人都拒绝不了。

    “大当家万岁。”

    常威将目光看过去,却见出声的是一个年轻人,常威记得他叫沙胆源,还有个哥哥叫武痴林。

    他还知道武痴林在正常发展的情况下会被倭寇活活打死,就是不知道现在还活着没有。

    说来也极是讽刺,倭寇抢了国人的粮食,到头来又用粮食去吸引武师给他们当沙包,动辙打杀。

    所为的却是那不足两斤的米袋,完全是用命换,换的还是本就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

    这都还不算讽刺,那要怎样才算是讽刺。

    常威的思维有些发散,但那一百多人可一点都没有晃神。

    随着沙胆源的话音落下,场面就如同从静音调成外放,喜悦的欢呼声形成音浪传出很远。

    这就是乱世,这就是当前大汉的世道。

    用粮食可以买命,用粮食可以做任何事情,人命贱如草,说的就是乱世,无论是任何朝代。

    普通人的命都如同蝼蚁,为恶乡里的地主不在乎,豪绅富户不在乎,倭寇更加不在乎。

    眼下常威只是拿出让他们能吃饱的粮食而已,就足以让任何人为他欢呼,甚至是为他去死,只要能活命。

    但常威可不会让他们去死,要去死的该是倭寇,最好是亡国灭种。

    就像是它们对待大汉一样。

    常威是一个很懂礼的人,也最讲道理。

    你杀我大汉子民,意图让大汉亡国灭种。

    那我有相应的能力,回个礼,展现大汉的礼节,礼尚往来嘛,这不过分吧。

    “你们之中有没有谁当过兵,不需要有多大能力,只要会练兵,让手下人令行禁止就可以。”

    常威的话让众人面面相觑,什么叫会练兵,什么叫让人令行禁止,这叫不需要多大能力?

    事实上他也没对所有人抱什么希望,土鸡里出凤凰的事,那得多幸运才能遇到。

    “散了吧,去做饭吃,吃饱。”

    常威转过身离开,千言万语不及这一句吃饱。

    只是走之前他把金山找叫到身边,明显是有事交待。

    “从明天开始,由你带着所有人训练,并且给我招人,只要愿意就可以加入,只招青壮,粮食随便吃,但不允许往外卖,特别是倭寇。”

    “明白,大当家。”

    常威的目的很简单,有用不完的粮食在手里,当然要用起来。

    此时还不开始暴兵,难道还等着饭送到嘴边不成。

    有了人自然就得有武器,常威想起来叶问还在城里等着他,还有那些武师。

    “是该兑现承诺的时候了,打败叶问,佛山第一。”

    叶问身上的无限火力,常威需要,大汉四万万同袍更加需要。

    不止是为了承诺,也不止是为了任务,这佛山城他必须要回。

    也就是话音刚落,常威的身影就已经消失在原地,仿佛他没有在这里待过。

    至于那满城的倭寇,还有他已经一天一夜没休息这件事,常威根本没放在眼里。

    对于常威的突然消失,龙首山并没有变得混乱,而是被金山找压了下来。

    在金山找眼里,常威这么一个神仙来无影去无踪,那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这话他不能说。

    只能告诉众人常威是出去搞粮食,这话没有人不信,因为他们吃的粮食就是常威给的。

    黑暗笼罩的大路上,有烟尘升起,似有一条龙卷在极速前行。

    但那并不是,而是常威在全速奔跑,跑动时形成的凌厉劲风刮起的尘土。

    从常威的视角看过去,可见高大的城墙在夜色里如同巨兽匍匐,只是看着就让人望而生畏。

    常威看着城墙,奔跑的速度缓缓下降,胸膛剧烈起伏着,哪怕以他现在半超凡的体质也有些受不了。

    他是人不是神,是人就会累,但总归是赶在天亮前来到了城外。

    看着城上来回走动的倭寇,还有四处扫射的探照灯,倭寇的警惕程度相比一天前又提高了三成不止。

    若是换在一天前,常威哪怕不能从城门进入,而是翻越城墙也不会惊动值守的倭寇。

    但有了白天常威杀人的事情,现在就算是常威会飞也难保倭寇不会发现。

    说到底这一切都是常威自己一手造成,这才有了现在他想进个城都困难无比。

    但常威不后悔那样做,即使时间倒流,一千次,一万次,常威也会把城门口的倭寇杀个干净。

    只恨杀得不够多,这才让倭寇还在大汉国土上耀武扬威。

    “人多有什么用,再来一倍也不别想挡着我进城。”

    常威靠在大树根脚休息,要想进城可不是靠嘴上功夫,充足的体力也很重要。

    趁着休息的时间,常威从储物戒里拿出手雷,总共八个手雷被他用布包在一起。

    别人想进城得偷偷摸摸的想办法,常威偏不。

    “进自己家的门,即使有恶狗挡路也无妨,杀掉就是。”

    在常威的眼中,倭寇与猪狗无异,挥手可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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