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吃顿好的

    肚子饿的咕咕叫,退完瓶子后,李信再也忍不住了。

    他手里紧紧攥着五毛钱,打算待会儿好好造一顿,前几天天天吃粗粮的日子,他是受够了。

    毕竟这年头精神娱乐几乎没有,男女关系也不能乱搞,吃几乎成了头等大事,如今有条件了,李信可不想委屈自己。

    不过因为身上没有粮票,在外吃饭不是很方便,他找了好久,终于在街口找到一家偷摸开的包子摊,不收粮票。

    精面粉做的天津肉包,一两4个,有粮票的话,要2毛。

    由于没有粮票,老板收了李信2毛5.

    这包子个大馅足,原料几乎都是绿色食品,产肉的猪也没喂过饲料,绝对是正宗的天津包子,比后世的包子要好吃不少。

    李信的嘴巴早就淡出鸟来了,迫不及待地咬上一大口,几乎咬掉小半个包子。

    囫囵吞枣地嚼了嚼,包子皮粉糯不失弹性,肉馅浓香四溢,美味的汁水横流,充满口腔,好吃得李信恨不得把舌头吞进肚子。

    三两下便吃完一个包子,他根本不想停不下,马不停蹄地又吃起下一个包子,大口吞咽,好不过瘾。

    仅一会儿的功夫,便造完了所有的包子。

    四个分量十足的肉包下肚,李信终于觉得活了过来,过瘾地拍了拍肚皮,爽!

    接着,他心满意足地找了个树荫小憩了一会儿后,便又投入到退汽水瓶子的大业之中。

    这一干就是好几个小时,几乎跑遍了正阳门附近的所有街道,差点没把李信的腿跑折了。

    他发誓,等过两天,无论如何给自己整辆自行车,它几乎是平头百姓能拥有的最牛的交通工具。

    直到傍晚,李信终于退完了所有的瓶子,成果颇丰,辛苦没白费。

    金钱+32.8元。

    够正式工辛苦两个月的!

    全是毛票,最大的5毛,余下的是1毛和两毛,厚厚的一沓攥在手里,满满的幸福啊。

    不过这钱也攥不了多长时间,马上就得花出去,家里现在啥都没有,生活物资还是要买的。

    因为身上啥票都没有,要想买东西,只能去黑市碰碰运气。

    七拐八拐,外加一番打听问路,李信终于在一个偏僻的街道上找到一小市场,这里就是所谓的黑市。

    由于物资紧张,黑市也算老百姓获得物资的途径之一,只要做的不过分,政、府对这里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小市场别看不大,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需要的生活物资,这里都能买到,就是价格有点贵。

    当然李信现在“财大”,对了“器也粗”。

    也不在乎这点小钱,一番大肆采购下来,生生造掉二十几块钱,只留下5块钱压压口袋,以备不时之需。

    收获也是硕果累累:

    精面粉、大米、面条、馒头若干。

    油、盐、酱、醋、冰糖、花椒、八角等大料一些。

    花生米2斤。

    猪肉5斤。

    鸡蛋20个。

    红星1块1二锅头1瓶。

    带滤嘴的大前门1包。

    此时,不得不感叹此时人民币购买力的强悍。

    不像后世,一张毛爷爷花了,也不知道买了个啥,根本没感觉。

    大包小包提溜着走出小市场,接着李信找了个无人之地,悄悄把东西放入背包空间。

    得亏有它在,不然要把那么多东西弄回去,还不把人累死。

    而且把东西放在系统背包里,还可以保持东西永远新鲜、不变质,堪称完美。

    顺带一提,系统背包只能装李信本人所拥有的物品,且不能装活物,这让他许多大胆的想法,直接胎死腹中。

    。

    回到家中,已经快6点了,不过现在是五月,天色还很亮。

    折腾了一下午,把李信累的够呛,没的说,吃顿好的,犒劳一下自己。

    材料齐全,他决定做一顿红烧肉。

    先是喝口甘冽的井水,休息了一会儿,接着开搞。

    家里的灶台由于嫌麻烦,已经好久没开火了,平常都用炉子做饭。

    因为狭小的厨房太过闷热,李信索性把炉子拎到房前的屋檐下。

    先点燃炉火,放上蜂窝煤。趁着引炉子的功夫,割上一块上好的五花肉,看分量能有2斤。

    然后拿出案板、菜刀,一顿笃笃笃,把肉剁成麻将般的小块。

    接着,他把肉用盆盛好,去四合院的公用洗漱台洗一下。

    刚好,苏萌的奶奶也在这里洗菜,看到李信端着分量十足的一盆肉,一阵错愕。

    虽说首都的生活相对要好很多,但一顿弄那么多肉的,也罕见,瞧那分量,得有2斤吧。

    “好家伙,小李,你这是在哪发财了,一次弄那么多肉?”苏奶奶惊讶道。

    “您在说笑了,不是?”李信打了个哈哈,“这年头能上哪发财去?都是家里的存款,这不之前天天吃粗粮,胃有点受不了,所以今天想吃顿好的。”

    苏奶奶不疑有他,看向李信的目光当场就变了,“造孽啊,你这小伙子就是虎,一点也不知道节俭,等老李两口子留下的那点积蓄让你挥霍完,你今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哟。

    小李,不是奶奶说你啊,你真应该好好去找份工作,一表人才的大小伙子,成天游手好闲的,像什么话。”

    李信尴尬地摸了摸鼻子,一时也没答话。

    算了,他也解释不了这笔横财的来源,被当成败家子总比被当成小偷好。

    忍受着苏奶奶如芒在背的目光,他飞快洗完肉,离开洗漱台。

    那边苏奶奶还在嘀咕:“不年不节的,一顿生生造掉一块大几的肉,败家啊,得亏我们家萌萌看不上他。”

    回到家中,时间正好。

    此时,炉火已经燃了上来。

    李信的厨艺说不上很好,但是前世经常自己做饭,还算过得去,红烧肉是他的拿手好菜。

    从厨房拿出个用了多年的老砂锅,把肉焯水,接着把焯好水的肉用油煎一下,煸出多余的油脂。

    两斤五花肉愣是煸出一小碗油脂,把其倒出,放凉,那就是一碗上好的猪油,在这年头,绝对是好东西。

    随后,他盛出香喷喷的肉块,留点底油,放上几块泛黄的冰糖,开始炒糖色。

    等糖色炒好,加水、放肉、放调料、外加些许八角、花椒等大料,最终调上小火慢炖。

    搞定!

    趁着煮肉的功夫,李信又把家里收拾一下,当然最主要的是找出家里疑似古玩的物件。

    主要都是些家具,一张疑似黄花梨的小长桌、俩古朴的柜子、三破旧的马扎、四个装菜用的瓦罐、瓷器。

    最后还有几块贴在厨房用来装饰的小瓷板,李信废了好大劲才弄下来。

    它们都因为是家具或装饰,在运动中没被抄走,得以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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