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忘掉了一个小东西

    文咏雪在出租屋里并没有久留。

    等雨一停,她就离开了。

    临走之前。

    对陆丰挥手说道:“我明天还会来哟!”

    “小雪,你来归来,不要再送花送礼物了。”陆丰说道。

    “你答应做我男朋友了?”文咏雪满脸惊喜的问道。

    陆丰傻眼了。

    心想。

    对方这是什么脑回路?

    “我没说啊!”

    “我不送东西,那怎么追你呀?”文咏雪问道。

    陆丰心头一动,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

    “哎!”

    “小雪,我何德何能呀。”

    “咱们之间身份悬殊,你是万人追捧的千金大小姐,而我只是一个小兽医,如果强行在一起,肯定不会有好结果的。”

    陆丰可不是什么普信男。

    恰恰相反。

    他很有自知之明。

    也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

    文咏雪喜欢他,他心里确实很高兴!

    只要是个男的。

    都会享受被女孩子喜欢的感觉。

    何况。

    他还凄凄惨惨的当了这么多年的舔狗,以前可从未得到过女生的关怀。

    如果文咏雪只是一个普通女孩。

    那他绝对会考虑一下。

    然而。

    对方的身份过于尊贵,可望而不可求。

    而且。

    陆丰也搞不清楚,对方的喜欢真的是一见钟情,还是一时兴起?

    再说了。

    即使文咏雪是真心的。

    那她的家人呢?

    怎么可能接受自己女儿的男朋友,是一个小兽医?

    届时。

    要是发生棒打鸳鸯的狗血剧情,那就无语了!

    正是这些原因。

    致使陆丰不敢接受文咏雪的示爱。

    文咏雪说道:“这都什么年代了,你怎么还有这种思想?人人平等,恋爱自由,婚姻自由。”

    说到这。

    她眸光流转,敲着脑袋说道:“我知道了,肯定是你暂时还没有看上我,所以,你才故意说这种话来进行搪塞。”

    “小丰哥,你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感动你的!”

    话音一落。

    还不等陆丰解释,对方就一溜烟的跑了。

    陆丰人傻了。

    站在原地,目瞪口呆。

    他现在愈发觉得,这位文家二小姐的脑回路,确实有些清新脱俗。

    没看上她?

    我的个乖乖!

    像她这样的身世,这样的颜值,这样的才学。

    只要是个男的,就不可能不喜欢。

    何况,喜欢这种事情。

    又不是脑子决定的。

    而是生物本能决定的。

    “呵呵。”

    “千金小姐爱上穷小子,这样的事情,我以为只有在狗血偶像剧里才会发生,没想到,居然在我的身上上演了……”

    陆丰摇了摇头,哭笑不得。

    即使她对文咏雪颇有好感,心里却仍然决定,要与对方划清界限,保持距离。

    他可不想参与什么豪门争斗。

    万一两人真的在一起了。

    文咏雪的老爹,天韵集团的老总直接找到他,拿出一张空白支票对他说。

    “上面的数目随便你填,离开我女儿!”

    陆丰是一拍桌子,大喊一声:“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莫欺少年穷!”

    还是笑脸相迎,卑躬屈膝:“谢谢老板打发,我马上滚蛋!”

    想必这两种情况,无论是哪一种。

    都不是陆丰想要看到的吧?

    反正。

    不管怎么说,在陆丰看来,与有钱人家的女儿谈恋爱,绝对不会一路顺风。

    什么门不当,户不对。

    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诸如此类的事,通通都是麻烦!

    其实。

    考虑周到,也并非是一件好事。

    就像陆丰现在这样,有些事情压根都没有发生,他就把困难全给想出来了。

    还没开始。

    就被困难给吓住了!

    以至于裹足不前,不敢尝试。

    然而。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之后无论他怎么样避免,结果,却还是与文咏雪发生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牵绊。

    以至于。

    对方成为他这一生当中,最重要的女人之一……

    文咏雪离开后不久。

    外面又开始下雨了,比之前的阵势更大。

    雷声轰鸣。

    风云际会。

    大有一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

    陆丰看了一眼外面的风雨,心有所感的念道:“山雨欲来……”

    回到屋子。

    陆丰准备练一会儿功。

    这时。

    耳畔却传来了一阵呼唤,屋子当中有个生物,正在与他建立心灵交流。

    “咦?”

    陆丰大吃一惊,在房间里扫了一圈,什么都没看到。

    大黑狗出去了。

    养的那只玄凤也出去了。

    这两货只要趁陆丰不在,就会偷溜着出去玩。

    以大黑狗的聪明程度。

    它不仅知道开门关门,还知道主动上厕所,自己找东西吃。

    陆丰之前还会专门跑回来喂狗粮。

    怕它饿着。

    后来发现。

    这狗肚子饿了,知道自己出去觅食,顺带着把鸟笼打开,把玄凤也一起带了出去。

    常年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这一狗一鸟的组合,应该称之为“狗几把一对”。

    言归正传。

    既然大黑狗和玄凤都出去了,那屋子里头,应该就不会有动静了。

    “是你们吗?”

    陆丰看着玻璃柜里面的子弹蚁,开口询问了一句。

    子弹蚁却矢口否认。

    闻言。

    陆丰心中不禁更加疑惑。

    正在他百思不得其解之际。

    那一道心灵感应的电流,变得愈发强烈。

    “大侠,我在床底下呢!”

    陆丰立马趴到床下去看。

    发现了一个遗漏的玻璃瓶。

    拿出来一看。

    玻璃瓶里面,正躺着一只干瘪且虚弱的肉虫。

    见到这个肉虫的第一眼。

    陆丰顿时恍然大悟。

    妈耶。

    怎么把它给忘了?!

    肉虫却对着他抱怨了起来:“大侠,不带你这样的,把人家带回来就不管了,给我饿得头晕眼花。”

    “谁把你弄到床下去的,我记得分明放在柜子上了?”陆丰挠了挠头。

    肉虫诉苦道:“那只大黑狗,一爪子就把我扒拉下来了,把我弄到床底,也不给我弄出来。”

    眼前的这只肉虫。

    正是从杨秀的爷爷体内取出来的那只南蛮蛊虫。

    陆丰将它拿回来,本来想好好研究一下。

    谁知。

    最近事情太多忙过头了,一不留神,就把它给遗忘了。

    也幸亏这肉虫生命力顽强。

    使出吃奶的力气,声嘶力竭地发起了求救信号。

    不然。

    直到饿死,它恐怕也不会被陆丰发现。

    蛊虫属于寄生虫。

    本来就很难单独生存,经过这几天一饿,原本肥嘟嘟的身体变得宛如一张纸片。

    陆丰赶紧对它表示抱歉,安抚它的情绪。

    肉虫嚷嚷道:“大侠,别说那么多有的没的了,赶紧弄点吃的给我,再不吃东西,我就要嗝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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