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十一郎竖了两指白白胖胖的手指。
两年前,他顶多三四岁,无忧翻了个白眼,这么小的小娃娃也不放过,当真是禽兽:“那个鸟鸟是什么人?”鸟鸟,还鸡鸡呢,呸,坏水败类一个。
十一郎眨了眨眼,有些奇怪:“他是郡主的五夫啊,他进府许多年了,难道他也没见过郡主?”
五夫?无忧一愣,即时噎住,没敢再问,怕十一郎口没关风的到处一唱,她这个冒牌货可就坐得正了。
“五夫?”千千两眼放光,将十一郎丢在地上,掏了小本子出来记录,口中还念念有词:“常乐郡主的五夫什么鸟鸟恋童……恋的还是七夫……”
写着还不忘追十一郎一句:“你几岁?”
“五岁半。”十一郎答的也很爽。
无忧气得脸色发白,恨得直磨牙:“三包,你在做什么?”
千千想也没想的答道:“这可是大新闻,以后包红,我得先记下来,省得以后给忘了,可就亏大了……”她一边说一边眼角得意的睨向仍坐在地上的无忧,刹时间才回过神,她这是在对谁说话。
忙住了嘴,飞快的将手中小本子和小炭笔收入怀中,唯恐慢上一步便被无忧毁尸灭迹。
偏偏十一郎很不识趣的仰头向千千问道:“什么是恋童?你是说了了哥哥恋的是我吗?”
千千赶紧捂了他的嘴,冲着无忧挤了个笑:“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对上这么一对活宝,无忧更是郁闷,爬起身逼近千千,在她耳边用只有她们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咬牙切齿的道:“你把他从哪儿弄来的,就赶紧的送回哪儿去,今天之内再让我看见他在我面前逛,你跟他一起滚蛋别再回来。”
千千慌得七手八脚的拽了十一郎就走。
无忧无力的捂了额头,冥王怎么弄了这么个大麻烦给她,回头见不凡站在不远处望着她似笑非笑,更不敢久呆,一溜烟的跑走了。
好在在陪同王妃和王爷用过早膳便离了‘常乐府’才算是长松了口气。
‘靖王府’所在的婉城镇距‘常乐府’也不过半日的路途。
婉城是商贸大城,人口众多,极是繁华。
最让无忧高兴的是人多的地方,也就是打探消息的好地方。
吃饱睡足,便差着千千出去打探消息。
千千嘴里应着,脚却粘在地板上不肯走,又搬出在‘常乐府’的那套:“奴婢才来,不熟……”
无忧一瞪眼:“感情你这三包名字是白得了。”
千千左思右想,不给她办事也是不行,但要办事也不是自己空口白牙就能办的,壮了胆,合了两指手指一捻:“没这个,就是打听了,也只是听些没多大用处的皮毛蜚语,郡主也不肯收货啊。可是我一个下人,又还没领过月钱,哪来银子打点?”
无忧当然明白哪儿办事都少不得钱,只不过初到这地方,衣食无忧暂时也就把银子这事给忘了。
听她一提才醒过神来,可是她也是才回来,根本不知哪儿去拿钱,又不便寻着王妃开口,开了首饰盒取了支珠钗出来:“你拿去当铺先抵抵,等有钱了再赎回来。”
千千欢欢喜喜的接了钗子去了。
没到一个时辰就愁眉苦脸的回来了,仍将钗子放回桌上:“郡主,这东西当不了钱。”
无忧一愣,这钗子明明是镶着上好东珠的金钗,她居然说当不了钱:“怎么回事?”
“我去了一家当铺,恰好见另一个丫头拿了朵珠花去当,结果那老板一看,便叫人将那丫头扣下来了,派了小厮去唤了衙门的人来将那丫头给抓走了。”
“为什么要抓那丫头?”
“我出了当铺,偷偷打听过,为了防着下人偷主人的首饰私变卖,旦凡城里贵族家的首饰,都是打上了名字的,不允许私卖,除非有那主人家管事的亲往,当面写下字据,抹去首饰上的名字。否则便按私窃送往官府。好在奴婢还没将那钗子拿出来,否则郡主就得去衙门领奴婢了。”
无忧拿起那支钗子,仔细一看,果然上面雕着‘常乐’二字。
眉头一皱,东西不能当,又不知去哪儿领钱,以指为轴,将钗子在指间转了一圈,唯一的办法就是挣。
环视了一下四周,勾唇一笑,在书案下搜了些纸笔出来,“千千磨墨。”
千千看着白纸上渐渐跃出两个相拥的人体,眼珠子差点跌到了纸上,结巴着:“郡……郡……郡主,你画春……春/宫?”
无忧白了她一眼:“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你难道不懂这个道理?”
千千看着正在吹墨汁的无忧,简直将她崇拜得无体投地:“如果你在天上,准能发大财。”
不过接下来无忧的动作便叫她哑了声。
无忧在书房寻了些过时的年历关公画像等等,上面写上‘非礼勿视’。
用白纸前后包了,再将那张‘春/宫’图放在上面,叫千千栽得整齐,另用牛皮纸做了封面,用粗纸装订好。
顺手一翻,除了第一张有图,里面全是白纸,不过只要一摸就能感到里面的夹层,叫人想入翩翩。
如此这般折腾了七八本,寻了包裹布裹住,朝千千一挤眼:“挣钱去。”
另叫千千拿了块布去厨房抹了些锅灰,再用干净布包着,塞入袖中,又在包裹里装多了套下人的衣衫,带了千千出了府。
千千能被有称作‘三包’寻路的本事实在不错,她方才出去那一会儿功夫,竟也摸到了城中什么地方人口最为繁多嘲杂。
二人先找了无人的地方,换过粗布衣衫,用锅灰抹花了脸,才抱了包裹晃进集市。
在街角蹲了一阵,看着人来人往,怀里东西反而不好意思拿出手。
出来了又不能空着手回去,一抬眼,面前走过去的是双男人腿,心一横,一把拽住,也不看来人,先堆了一脸殷勤的笑:“有好书看,要不要?”
“我不看书。”来人声音极是年轻,抬了腿要走。
无忧好不容易大着胆子揪住一个,哪肯就这么放了他走,拽着他的裤腿不放:“就是不爱看书的人,才会喜欢。”
抬起头望去,对方长得很高,很费劲的仰高头,才看见他的脸。
光晕射下,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被包裹在阳光中,周身散发着耀眼的光辉,璀璨夺目,灵活转动的眼眸带了几分调皮,彗黠的转动。
头发也不太长,在后脑上抓了个马尾,留海碎碎的遮了半边眉,晃眼看有些凌乱,但那些随风轻拂的碎发却直搔进人心,总让人想伸手去绕他的那些细碎的发稍。
无忧最终得出个结论,这少年是个好看的毒果……而且很可能还是财果……
无忧得出这个结论也不是凭空而来。
第一,十七八岁正是青春萌动年纪,自然会对这些东西充满好奇。她很可耻的给自己寻了个借口,在这里十七八岁已经是可以妻妾成群的年纪,并不算是教坏儿童。
第二,这人虽然穿着随便,一身黑色短打,但料子都是上好的,非富即贵才能穿得起,这么说也是出得起钱的,既然是财神,更加不能放跑了,千千的跑路费可就指着他了。
第三,这人衣裳料子虽然不差,但束发即不束冠也不佩玉,身后更没跟着一大堆跟班,说明这人虽然有钱,却不见得达贵,或者本人性情不是那些娇纵,狗仗人势的人,这样一来,东西出手后的后顾之忧也少,不怕下次遇上被人打得折胳膊断腿。
无忧慢慢眨着眼,意味深长的道:“绝对带劲……”
千千惯来是个有贼心没贼胆的人,见无忧死抱着个年轻男子的腿不肯放,嘴角一撇,这哪里是郡主能做出来的事,简直……这怕是她有生以来见过最丢人的郡主,蹲身去拉扯无忧:“人家不要就算了。”
无忧横了她一眼:“人家哪里有说不要了,还不拿给人家看。”
少年微微一愣,朝无忧看去,只得十三四岁模样,皮肤黑乎乎的,也分不出是长成这般模样,还是脏成这德性,五官隐在这层花乎乎的黑下面,已然难辩,不过那双眼却是灵秀莹亮,纯清如水,绝不象那些干不正经勾当的。
再看一旁立着的小丫头,也差不多大年纪,脸色也一般的难看,但神态间却是对抱着自己腿的这位一派看不得的样子,也不象出来混的,不由的一皱眉:“带劲?”
无忧挑了眉峰,道:“绝对是你以前没看过的,你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刺激的了,才二两银子一本。”那可是出自于自己手上,他当然没见过,脸上的那份自信再真不过。
少年低头看着死抱着自己大腿的小丫头,眉头直皱,本是没有什么耐心和她拉扯,但听了她这话无语的撇脸一笑,世上还有这么无赖丫头,倒是新鲜。
‘哈’的一声笑:“二两银子一本,抢人吗?和尚的精装金刚经也用不了这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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