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正文卷第七十六章第五处相似北原露出着意味深长的笑容,缓缓按下手中的遥控器,“下面,原告出示第六组证据。第六组证据为京都府左京区衡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比对报告。比对报告为原被告点校作品的——”</p>
旁听席上的听者都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等待着这位年轻律师将要脱口而出的指控。不少大学管理层甚至已经有了一种提心吊胆的感觉,仿佛他们的座椅被吊在高空钢丝之下,而那位律师的每一句指控,都犹如阵阵狂风,将他們吹得猛烈摇晃。</p>
只见得北原微微张了张口,十分简单的两个字,传了出来</p>
“注释。”</p>
轻飘飘的两个字,回响在法庭之上。</p>
这位年轻的男律师再度寻到一个角度,对被告展开了猛攻。</p>
北原含着些微笑意,“原告将通过比对报告展示两部古籍注释的相似之处。所谓古籍注释,即包括了传、说、解、诂、训、笺、注、释、诠、述、义、疑等17种注释形式。点校者添加注释的通常目的在于补充相关的古籍信息,使得简略的古籍记述本身的内涵能够变得更加丰富。”</p>
“也即,它能够反映出点校者的古籍背景资料的了解程度与掌握,为后人的考校做下更多的铺垫。”</p>
投影白板闪烁了几下,紧接着比对表格又切换成了另一种样式。只见得一条又一条的注释被单独摘编出来放在表格之中。相同的部分直接用了红色的字体进行标记,刹那间像是有一块红布直接盖在了白板之上,那一个个相同的部分看得让人触目惊心。</p>
“比对报告显示,下川点校第三稿共有685条注释。”北原说道,“藤村的点校版,共有673条注释。其中总共竟有约486条注释完全一致。”</p>
北原转身看着白板,咂了咂舌头,脸上故意摆出了一副十分夸张的震惊表情,再加上那发出的啧啧声,仿佛他像是在美术画廊里,看到了一副绝伦的世界名画。这极度夸张的姿态,将那针对大学的嘲讽意味全数拉满。</p>
“没想到,竟然有超过整整70%的注释相同。”北原开口道,“居然是70%的比例!难道被告藤村与我的当事人下川是失散多年的兄弟,竟有如此之神奇的心灵感应,以至于连两人的注释都一模一样??这简直可以拿去作为吉尼斯心灵感应的世界纪录!”</p>
听到此话,审判席上的高梨法官也不得咳嗽一声,打断道:“请原告代理人注意你的用语。这里是法庭,不要使用过度带有情感色彩的用语。”</p>
北原朝审判席微微欠身,“裁判长。原告代理人想表明,古籍注释内容的雷同是铁证如山,其已完全能够表明被告藤村对下川的点校成果,实行了完全意义上的抄袭行为!”</p>
坐在被告席的宇都宫,自从听到北原说出“注释”两个字以后,他就不断地翻着手上的遣唐记,迅速查阅着里面的注释内容。</p>
这个藤村,真的是太会给自己惹麻烦了!</p>try{ggauto();} catch(ex){}
这真是一头猪!</p>
难道连改,都不会改一下吗?!</p>
宇都宫的精力完全放在扫读面前的遣唐记注释内容上,顾不得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这位法学名教授,也终于在庭上露出了一丝焦急的神色。</p>
旁听席上的大学管理层开始捏起一把汗来,不知道这位鼎鼎大名的法学权威将会作何应对。</p>
过了一阵,宇都宫脸上的神色,再度恢复如常,仿佛胸有成竹。尽管只是仓促之间,进行临场答辩,但是已经足够反驳面前这位年轻男子的进攻。</p>
宇都宫旋即再度站起,“裁判长。方才原告展示的所谓比对报告,存在严重误差,歪曲了事实。原告展示的比对报告没有排除公有领域的素材。据此得出的比对报告,必然是不全面、不准确的。”</p>
【公有领域】</p>
【所谓公有领域,即不再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作品,他人可以自由、不受限制的利用。典型的例子,如莎士比亚的戏剧、古代文言等这些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定前便已产生的作品,以及相关著作权保护期限已经届满的作品】</p>
仿佛是为了弥补此前因为误解了古籍校勘的失误场面,宇都宫此刻煞有介事地科普起古籍的注释来,“古籍中的注释,与普通的学术注释不同。普通的学术注释会包括引文以及对相关论文段落的说明。而古文注释,则往往是再援引其他古文史料,与被注的史料进行参考对照。”</p>
“我们可以看到被告藤村的点校之中,包含了大量这种例子。如遣唐记的第一章第二篇,记载关谷‘欲入闽城,而白日之下,城关紧闭’。这里,关谷为躲避匪盗,而不断南下逃亡,终于赶到闽城面前,然而在白天,闽城大门却紧闭。其中在此,藤村进行注释,引用了闽县志的内容,‘时值四月,王高作乱,拥畲人两千,以抗府军。’”</p>
“这里,藤村通过引用了闽县志的内容,解释了为何当时闽城的城门在白天依然紧闭。其中原因在于当地土人王高拥部族两千人,发起了叛乱。”</p>
“请裁判长注意,这条注释本身的全部内容就是闽县志的原文摘录。除去原文摘录以外,作者未进行添加任何其独有的表述。”</p>
“试问。”宇都宫转过身来看向法庭的旁听席,“此种类型的注释怎么可能不构成雷同呢?既然都是引用古代的史料来对遣唐记中的行文进行校注,那就必然百分百构成雷同。没有雷同,反而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p>
“试问,在注释内容完全是由古文构成的情况下,此种所谓‘雷同’怎可以纳入比对结果?!藤村所引古文已属于公有领域的素材。据此,在进行比对统计之时,应当该类公有领域素材进行排除,才能够得到准确的结果。”</p>
“据此,被告代理人对所谓比对报告的证据关联性不予认可。在未排除公有领域素材的情况下,其无法证明被告藤村的注释存在抄袭原告下川的情形!”</p>
《基因大时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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