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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摇滚鼻祖】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动作很快,第二天早晨就找到周赫煊,请他们去广播公司的播音室进行现场演唱。

    当电台节目播出后,美国听众表现出三种不同的反应——

    上层和部分中层白人表示无法接受,这玩意儿太吵太闹腾了,完全配不上他们高雅的身份。

    中西部的农村听众对此无所谓,既不是太喜欢,也不是太厌恶,他们的最爱还是乡村音乐。

    而黑人群体、底层百姓和部分中产白人,以及各阶层的广大年轻人,则对摇滚乐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喜爱。

    争议非常大,而争议的来源,就是那些年轻人。

    一些身份高贵的议员和富豪,突然发现他们的儿孙辈抱着收音机不松手,而听的竟然是那种吵闹低级的歌曲。这让他们感觉不可饶恕,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于是就在报纸上掀起了一轮骂战。

    周赫煊对此哭笑不得,他能预料到摇滚乐会引起争议,但没想到最初的争议居然与阶层和种族有关。

    谁让黑人和底层贫民才听闹腾歌呢?

    这比父辈讨厌儿孙听周杰伦还严重,已经升级为阶级和种族矛盾。

    但其实也不那么严重,就拿“摇摆乐”来说,它其实是爵士乐的一种,而爵士乐最初又属于黑人音乐。在一战的时候,爵士乐都还不怎么被美国主流社会接受,但到20年代明显有所改观。

    到了30年代,爵士乐的变种摇摆乐,迅速风靡整个美国,这种低贱吵闹的音乐形式,成为美国年轻人和中产阶级的最爱——迅速从民间歌舞厅走向顶级音乐厅。

    摇滚乐,说穿了就是摇摆乐加布鲁斯加波普乐的终极进化版,它在美国是有广泛歌迷基础的。

    而且说实话,周赫煊拿出的那首歌并不吵,在两位黑人歌王的改编下,A节甚至带着黑人灵歌的味道,清新、舒缓、悲伤而神圣。整首歌的情绪是层层递进的,直到最后才变成疯狂呐喊,这让40年代初的人们更加容易接受。

    当主流舆论开始谴责一种新兴事物的时候,就说明这种新兴事物获得成功了。就像21世纪初,全世界都在讨论网瘾的危害,仅过去十年,人人都在上网,上网成为一种习惯和生活常态。

    嗅觉最灵敏的当属那些唱片公司,他们立即组织音乐人进行分析探讨,许多摇摆乐歌手也自发尝试摇滚乐这种新的类型。

    仅仅只过了一周,就有被改编成摇滚版的摇摆歌在舞厅出现。那些摇滚歌充满了性暗示和脏话,得到找乐子的年轻人和中产阶级的疯狂追捧。

    这就导致了两个结果:第一,摇滚乐迅速风靡;第二,摇滚乐被视为低俗的象征,因为它充斥着色情和暴力。

    骨灰级摇摆乐手弗莱切·亨德森对此很不满,他在《公告牌》杂志上写文章说:“被周赫煊先生命名为摇滚乐的这种新的音乐形式,不应该成为低俗歌曲的垃圾桶,它应该是积极向上的,追求自由与解放的。”

    随即,擅长作曲的弗莱切·亨德森亲自操刀,把自己的三首经典摇摆歌改编为摇滚风格,并由著名青年摇摆歌手西贝伯爵进行演唱。这三首摇滚歌在两个月后被录成唱片,半个月内狂卖25万张,赚得是盆满钵满。

    由此之后,越来越多的唱片公司开始制作贩卖摇滚歌,虽然舆论争议依旧存在,但摇滚乐的流行趋势已经无法抑制,周赫煊也被后来的无数乐迷们视为“摇滚始祖”。

    ……

    华美协进社总部。

    三个黑人青年打听了好半天,终于在某大楼内找到了社团牌子,他们走进去问:“是这里接受援华战争捐款吗?”

    “是的,”华美协进社的工作人员说,“感谢你们的慷慨捐赠,如果可以的话,请留下你们的姓名资料,中国人民永远会记住你们的情谊。”

    “我叫奥斯卡·摩尔,我捐50美元。”

    “我叫奈特·金·科尔,我也捐50美元。”

    “我叫维斯里·普林斯,我也捐50美元。”

    几人都登记完毕了,奈特·科尔突然说:“请转告周先生,我很喜欢他的摇滚歌,真是太棒了,希望他能够出一张唱片。”

    工作人员笑道:“我会转告的,谢谢你们。”

    这三黑人青年,正是刚刚组建的“金·科尔三重奏”乐队,他们现在还名声不显,但再过几年就会声名鹊起。即便后来奈特·科尔死了,在死后的35年里,他的唱片仍保持着平均每周5000多张的销量。

    奈特·金·科尔就是个爵士歌手,40年代唱的大部分是摇摆歌,可见这种类型的歌曲有多么风靡。

    “对了,这是我们乐队新出的唱片,请帮忙转交给周先生。”奈特·科尔拿出一张黑胶唱片。

    当周赫煊拿到这张唱片时,表情有些古怪,因为这是一个美国传奇乐队的首张唱片,而且还附带了三位初始成员的签名。若是50年后再拿出来,想必会让爵士乐迷们彻底疯掉。

    那位黑人歌手,该不会受此影响,以后改唱摇滚乐了吧?

    于珮琛清点着捐款账目,喜滋滋说道:“煊哥,这次的演出太成功了,一个星期就收到2833美元的抗战捐款。更重要的是,现在好多美国报纸都在报道我们的演出,还提到了中国抗战,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同情中国。”

    “是啊,得道者多助,”周赫煊说,“跟我一起回国过春节吧。”

    于珮琛摇头道:“我要留在美国,我很喜欢现在的工作。”

    周赫煊不由苦笑:“你这话跟费雯丽说的一模一样。”

    于珮琛有些不好意思:“要不,等我明年元旦再回国看你?这段时间真的很忙,完全走不开。”

    “没事,你找到正事做也很好,”周赫煊嘱咐说,“回国一趟不容易,很危险的,以后还是我来美国看你们吧。”

    “那也行,”于珮琛微笑说,“以现在美国的情况来看,他们很快就要参战了。只要美国加入,中国必定胜利,我估计到1942年抗战就要结束,到时候我们一家人就能团聚了。”

    “会的。”周赫煊不想打击于珮琛的积极性。

    历史上,当美国参战的消息传到中国,中国的有识之士们也是一片欢腾,甚至还有预言三个月就能赶跑小日本儿的。

    于珮琛说:“你过完元旦再走吧,女儿们刚学会叫爸爸,跟你特别亲,你走了她们会很失望。”

    “嗯,过完元旦再走。”周赫煊点头道,他还要去收购可口可乐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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