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西斯一见状况不妙,推开人群撒腿就跑。好在克莱蒙德骑着马,紧跟着追上去。沿途撞倒了几位居民,他也顾不得那么多。</p>
“这家伙身手了得我可不能硬拼!”一想到对方是个危险分子,骑士长可不讲武德了,战马冲上去撞倒金发的骑士。见他没有消停的意思,又勒起马蹄踏了一脚。</p>
领主老爷看着心疼了,连忙喊停。而卡拉西斯大概是伤着什么地方了,倒下以后没动弹。</p>
克莱蒙德举着剑才敢靠近,一边踩着那家伙脊背剑抵着他喉咙一边说:“看见没?好些个卫兵都赶来了。我们领主老爷在此,你插着翅膀也别想跑!你老实一点,我们大家方便!”</p>
说着反绑了剑客,把他扛上自己的马。</p>
“这个人我们带回去。”拉莫尔下令,一行人返回城堡。他们走得倒是轻巧,留下了满地的伤亡也不管了。</p>
而卡拉西斯,骑士长本以为他昏过去了,没想到小子还有意识,竟然冷嗖嗖对着自己一阵窃笑,直笑得他浑身不自在。</p>
卡拉西斯肩膀受伤,休息了半个月才勉强恢复。期间,领主老爷对他好言相劝加上威逼利诱,总算把这位剑客留在了城堡。</p>
“你所谓的荣誉决斗一口气打死打伤十余人,又是本地富户,他们绝不会就此罢休的。这事还得我出面才能摆平。”</p>
“我听说邻国的领主也在通缉你,你这家伙去哪都不会太平的。”</p>
“而再往远处走,就没有城堡了,只有一片荒地。你呀,还是留下来做我的骑士吧。”</p>
提到骑士册封,领主老爷不仅答应举行仪式赐予封号,而且许诺了职位和薪资,真的非常坦诚了。卡拉西斯却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凑合着才答应的。</p>
他彻底恢复健康以后,除了习武、喝酒闹事以外,似乎就没有别的人生乐趣了。</p>
一天,克莱蒙德去忙一忙积压多日的正事。他检查士兵勤务的时候,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这些人看到自己以后都异常地惊恐。往日他威信甚高,别人也尊敬他,可没到这种吓得发抖的程度啊……</p>
仔细一看,哟,不是怕他,是怕他身后那个卡拉西斯。</p>
吃饭的时候拉莫尔也来了。他小声问骑士长:“你有没有觉得最近……城堡里负伤的人有点多?”</p>
最近没有战事又没举办比武,怎么看见好几个扎着绷带的家伙。那几副面孔拉莫尔自己也清楚,平日里耀武扬威目中无人的家伙,怎么最近变得唯唯诺诺起来……</p>
尤其是那个……叫皮特的家伙,一直背着老爷拉帮结派的。今天看到他头上缠着绷带,手上也是。两个跟班的也一瘸一拐地。他还哭哭啼啼跑到领主面前,跪下来说:“老爷,您要给我做主啊!”</p>
“怎么啦?皮特你这是……负伤了?”拉莫尔假装没看出来怎么回事。</p>
“老爷……全都是那个金发的骑士……他太不讲理了,到处惹事,我们全都深受其害啊!”</p>
他这么一说可不得了。在座的好些人都凑上来,全身带着伤的。跪在领主面前诉苦。</p>
“他干嘛了?”</p>
“他四处挑衅,一言不合就动手。无缘无故与我等引战,还耍各种花招诡计,把我们伤成这样。”</p>
“可有此事?”领主问身后的卡拉西斯。</p>
“有吗?这些人全都是我打的?”卡拉西斯那样装得还挺无辜。掰着手指头数一数,“我也就是打了……一个两个……十来个……额……也许是吧……公平决斗,愿赌服输嘛,嘿嘿嘿。”</p>
“什么公平决斗,完全是靠诡计赢的!”</p>
“那再打一场吧,当着老爷的面谁也别耍花招,你赢了我喊你爷爷都行。”</p>
一听要再打,皮特吓得缩成一团,继续向领主诉苦。但是绝对不会再和卡拉西斯动手了。</p>
有个目击全过程的仆人描述了当晚的情形。</p>
皮特拉着一伙小弟,仗着自己是老员工,要求新来的卡拉西斯孝敬他们。卡拉西斯这家伙,脸上笑盈盈的跟个傻子似的,说话的口气又温柔,几个人都当他特别好欺负。一个小弟上前去抓他手掌里的金币。哪知道上了他的圈套。他反手一击,一剑斩断小弟的手腕,连声招呼都不打这人就残废了。</p>
金币扔得到处都是,卡拉西斯也不心疼。别人低头捡钱的时候,他冲上来一剑腕掉皮特的眼珠子。皮特还没来得急喊疼,一只手捂上去。卡拉西斯又一剑斩断皮特三根手指。三个剑招一气呵成,不过就是一眨眼功夫。</p>
剩下那几个也没落着好,想走先给爷磕三个响头,额头上不撞出血来不让走。敢说个不字的就来过招。哼哼,这天底下还没见过谁打得过他的。</p>
拉莫尔在一旁听着,虽然挺好笑的,但这么下去真不是办法。</p>
“情况不容乐观啊,老爷。”克莱蒙德拢一拢上扬的发际线。“这货简直是个刺头。”</p>
原来问问才知道,将近一百号人都见识过这位金发恶棍。</p>
“其中二十来个负伤挂彩的,三个重伤躺着呢。”</p>
“有些是上来找茬的,他下手毫不留情,把对方打到投胎都能长记性的程度。还有些是他主动挑衅,理由是对方口气不够尊重,甚至张太丑脑子太笨之类的。这货可不是讲道理的家伙,比坏人还不讲道理,随心所欲的。”</p>
“他教训一圈不听话的人也就算了,下手未免太重。”领主老爷说,“我本想收个得力干将,这下可好,捡了个爹回来。”</p>
至于众骑士的排位,领主老爷又头疼了好一阵。</p>
卡拉西斯初来乍到,理应排在末尾。待到了演武大会上比试一番再进阶。可是比武的时候他上来就淦死两名末位的骑士。拉莫尔慌了。</p>
“这货一路杀上去,还不得把我城堡里的骑士给屠尽了!不行,排位终止。”</p>
领主老爷辗转想了个办法,既不伤到众将的心,又把这刺头给安抚了——就是给他一个虚职,名为骑士长克莱蒙德的副手,排位最高不过了,却没有半点实权,就是养个闲人。顺便地,让骑士长监视着他,不要到处惹事。</p>
克莱蒙德不得不随身带着这家伙,连拉屎的功夫都不敢怠慢。渐渐地,人家都以为他们俩是好哥们呢。</p>
这个卡拉西斯是个有趣的家伙。他说自己从帝国首都走来的,一路上走走停停好些年了。到了一座城池,就决斗赌钱赚生活费。大小比试不计其数,还没有输过。</p>try{ggauto();} catch(ex){}
他仗着自己天下无敌的剑术,每天不是喝酒就是决斗,醉生梦死根本不想活了一样的。有时候心累了就去找个主子投奔一段时间。养的久了闲得慌又会逃走继续云游四方。问他要去哪,他没有计划。</p>
而且卡拉西斯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就动手,丝毫不考虑自己的人际关系。只要有那么一两个钟头骑士长没见着他人,待会就会有小兵回报谁谁谁被打残了。轻伤都是手下留了请的。</p>
卡拉西斯被封为“剑客”骑士收入拉莫尔麾下,但他可不愧那个“金发恶棍”的名号,在城堡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所有人见了他都绕道走。众将惧惮之余,却有一位女孩子对她情有独钟——自然是城堡的千金塞布林娜小姐。</p>
别人忙着训练的时候,卡拉西斯在玩闹。大小姐见了便邀请他来空中花园喝茶。</p>
塞布林娜对这一位谈吐风雅的骑士一见倾心。毕竟金发恶棍的看家本领是长得帅。而且这人讲起话来滔滔不绝,肚子里装了不晓得多少往事。有的内容太过离谱,分明是吹牛不嫌腰疼。</p>
塞布林娜听着他滔滔不绝的故事,从早茶听到晚饭后,还请他明天一早务必再来小花园喝茶。本来领主老爷拉莫尔就嫌他聒噪,现在倒是个不错的机会:“让他多跟舍妹聊聊天吧。她喜欢这种人。”</p>
就这样一连两个礼拜,也没见他的故事讲干净。</p>
卡拉西斯有时候不那么特别注重礼仪,会端着茶壶,揭开盖儿直接喝。一边喝一边砸吧他的故事。说累了还会懒洋洋靠在椅子上,一点模样都没有。这些大小姐统统不介意。因为他实在太聪明,太会在人家在意的那个点子上讨好人了。</p>
他甚至会讲那种传说中的故事。那种浪漫的、幻想出来的故事。他在旅行的路上也听别人讲过。</p>
塞布林娜拿出自己心爱的小书给他看。</p>
“哦,这个啊,我知道。屠龙的勇者。这是个非常古老的故事呢,有好多的版本。”</p>
她听罢眼前一亮,原来这世界上还有另一个人懂这个故事!</p>
“给我说说,都是什么样的?”</p>
卡拉西斯嘴角一翘,得意地趴在茶桌上。他的领口都敞着,胸毛也是头发那样金色的。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黑色的链子。还从来没有陌生的男人靠得这么近,塞布林娜红着脸想往后面躲。可是他一开口,真的令人无法拒绝。</p>
“这个故事啊,是真的。”</p>
“?!”</p>
“我从帝国出发一直往西边走,路过一片茫茫大海,叫做德里纳海,就是黑色的大海。海岸边有两个国家持续了上千年的征战,他们世代相传着同一个故事,呐,就是你手上这一本屠龙勇者的故事。”</p>
“从前有个小王子,父亲亡故后不能继承家业,只能带着一把剑流浪,做一名云游四方的骑士。”</p>
卡拉西斯能把这个故事复述出来,每一段情节都扣人心弦。哪怕再听上一百次塞布林娜也愿意听。</p>
“他来到一个饱受苦难折磨的国家,那里有一条巨龙盘旋在高塔之下,塔中囚禁了国王唯一的女儿。国王伤心欲绝,颁布政令说,谁能够杀死恶龙,就可以迎娶他的女儿,然后成为新的国王。”</p>
“年轻的骑士披荆斩棘,跨过重重困难,来到高塔之下。他斩杀恶龙,解救了受困的公主。”</p>
“当然有的时候故事还会有点小小的插曲。勇敢的骑士出了点小小的意外,他受伤了。这时一个投机取巧的小人行骗,将斩杀恶龙的荣耀归到自己头上。那个小人成功地欺骗了臣民们,眼看就要迎娶公主了——”</p>
塞布林娜大吃一惊:“我的书上可没有这段!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p>
卡拉西斯俏皮地捏捏少女的脸颊。</p>
“新婚之夜,聪明的公主发现了破绽。她用计谋揭穿了小人的谎言,等到了真正的骑士回来。”</p>
“最后,结局非常圆满。人们为真正的英雄欢呼,有情人终成眷属,骑士变成了国王。”</p>
“那就好。故事的结局是一样的。”</p>
塞布林娜长吁一口气,又是紧张又是赞叹。一抬头她眼睛里放着光看着金发的骑士:世上果然还是有人懂她的。</p>
“那一片黑色的海岸,就是诞生这个故事的故乡。那里有一座高耸的山峰,被人们传颂是当年恶龙盘踞的巢穴。两个国家的人都自称是那一位勇者国王的后代。他们会把勇者的故事织成地毯挂在家里。他们日常用的器皿、穿得衣服,也总是由故事中的小小元素拼接出来的。”</p>
卡拉西斯握着大小姐的手,轻抚那本丝绸装订的书。</p>
“他们还将这个故事写了很多版本,制作成书本和画卷,卖给路过的旅人。每当看到一个异乡人,他们就讲一遍这个故事。”</p>
这个故事太过吸引人。塞布林娜又回味了好久。</p>
“真想去亲眼看一看这个故事的家乡……”</p>
她啜了一口茶,主动开口问道:“卡拉西斯,你的家乡在哪里?你又是什么人呢?”</p>
“我啊……我家乡就在帝国。我是个富商的不肖子,家里排行最末。”他轻描淡写地说,“继承家业没我什么事,所以我早早地出来混了。我这人没别的爱好,就喜欢打架。走到哪打到哪。”</p>
“哈哈!”塞布林娜被逗乐了。这么说来,卡拉西斯的身世更加类似于故事里的骑士。“克莱蒙德,你呢?”</p>
都忘了老哥还在一边听着呢。这几天都没他什么存在感。</p>
“我家种地的……我是长子。”</p>
“那你不要回去继承家业吗?”</p>
“已经继承到了啊……就是家里的房子和地么。家里那么多人,不怕没人种地。我偶尔回去一趟看看他们。”克莱蒙德是本地人,家离着不远。他回去一次路上不过一天光景。他带的好些个亲信的扈从,就是他家里的家丁。</p>
对于这个答案,塞布林娜有点失望,“你怎么不是个王子啊……”</p>
“谁说不是,我们蒙特好歹也是个种田小王子嘛。”卡拉西斯说着默默骑士长清高的发际线。</p>
“滚。”</p>
“哼。”</p>
以骑士长那个单向的脑回路看来,大小姐遇上了无话不谈的知己,他们聊着书本和好些不切实际的玩意,应当是情投意合、再完美不过的事情了,接下来应该就没有自己什么事了。</p>
“哼,这家伙……”用卡拉西斯本人的话说,“真是个笨蛋。”</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