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章 朋克少女

    卓尔跟张良都不是那种擅长煽情的人。严格来说,两人看不得煽情的场面。

    他们约好下午两点钟在孔强家见面,一起去跟那对孤儿寡母打声招呼。等真的进了家门,见到忙碌的女人和苦恼的孩子,两人只想赶快结束慰问,尽快离开这个这里。

    女人的年纪比他们两个大得多,经历过的也多,表现得十分坚强。只不过嘴角的笑容看着是那么的勉强。

    两人跟孔强媳妇不熟,也不知道说什么,只能局促的坐在沙发中有一搭没一搭的问着些‘生活如何,有没有困难’之类的话。这些词儿都是跟新闻里那些视察灾区和贫困户的领导学的,从他们这等小民嘴里说出来,总是少了领导的那股大气劲儿。

    女人则是一边笑着回答‘还好还好’,一边忙到着手边的事儿,年幼的孩子依旧哭闹个不听,搞得两人觉得自己的造访十分添乱。

    “不行了,我坐不下去了。”

    卓尔对张良耳语一句,然后掏出一个纸袋。里面有十万块钱,他刚从银行取来的。

    “那个,嫂子。我这里有点钱,是朋友们一起凑的。你拿好。王贤那边的债务你也不用管,我们哥几个还能再凑点。”

    女人见到这么多钱,有些感到意外。

    她料到自家丈夫的这两个朋友走的时候会留点钱,却没想到二人这么仗义,这么豁的出去。以雀山县两千多块的中位数收入,根本就没什么人家能够这么不要命的掏出十万块。要是钱这么好赚,孔强也不会被二十多万的欠款逼得跳楼。

    没等女人因这些钱表达出过激情绪,卓尔便拉着张良离开了。

    出了孔强家门,他们两个往路边一坐,喝着从小卖店买来的‘老村长’,神情落寞。他们刚满二十五岁,人生之中第一次接触亲朋死亡,感触颇多。

    “妈的,卓哥。我明天去找那个王八蛋王贤,你来不来!”

    卓尔看着张良发神经的模样,欣赏的点了点头。

    “行吧,一起去,去把强子欠的债还了。”

    “我靠。我说的是弄死那小子,你还特么的还他钱?”

    “别傻了。法治社会,你弄什么弄。”

    “法什么法,我爹是警察,我比你知道这个法!他要是管用,王贤跟他那个神棍老爹早特么进去了,还轮得到他祸害强子?”

    卓尔可不想跟张良说这么不和谐的话题,强子的死主要是因为他自己傻,而且王贤确实没留什么教唆的证据。如果警察真因为一封遗书就把王贤抓了关起来,那才可怕。

    “我也没说要就这么放了王贤那小子。”卓尔叹了一声,“不过你跑去跟他这个人渣一换一,太不合算了。”

    “我不管。就算不让他偿命,怎么着也得让他来强子的葬礼上磕个头,认个错。这是我的底限!”

    “呃……”卓尔思索了一阵,觉得这个要求还算靠谱,不过分。“那我俩明天就去找他,让他来葬礼上磕头。”

    “如果他不来……”张良握了握拳头,“我特么就算不弄死他,也得找人废他条胳膊。”

    作为一名县城青年,卓尔的人生几乎就是在打群架中渡过的。

    没上学的时候,他就跟同院的孩子打架抢玻璃球;上了学之后开始划分阵营,同伴的、同院的、同年纪的,大家总是因为一点儿小事儿找到个敌对阵营,呼朋唤友的打来打去。

    后来朋友多了,事儿也就多了。只要有人被欺负,总会叫上一大批人抄着家伙上街。卓尔总是作为背景混在人群中,也曾沉浸在这样的男人浪漫之中。

    直到他自学成才当上一名文身师,并且有了自己的店,找他打群架的人才渐渐少了。

    小青年们要么成熟了,要么离开了雀山县,某港黑帮片也早就不再流行。再一个,大家担心卓尔在打架中伤了手指,毁了吃饭的家伙。

    自从听说强子的事儿,卓尔就知道,与王贤的一场群架是少不了的。他倒是也不怎么爱惜自己的手指,也没旁人想得那么脆弱,不会轻易成了残疾丢了饭碗。

    两人喝完啤酒,正打算把酒瓶子摔在马路上壮壮声势,街尾毫无征兆的驶过来三辆黑色高级车。

    “哇,新款宾利欸,还有三辆。”

    雀山县虽然有车的人很多,但都是些性价比很高的国产车,新车全款超过十万的都不多见。这三辆宾利挂着省城的牌子,排车一排慢悠悠的驶过,竟然有一种睥睨天下的气势。

    两人的目光随着车子一同移动,最终在不远处的路边停了下来。中间的那辆车上走下一名穿着皮夹克、画着烟熏妆、头发挑染成金色的年轻姑娘。看着也就是个二十一、二的年纪,却是一副朋克打扮,很怪。

    “卓哥卓哥,你看内个妹子。跟你很配呀。”

    “我?!!!”卓尔露出震惊的表情,严重订正道:“跟我般配的姑娘,应该穿着一身轻飘飘的淡色布裙,罩着轻纱,黑发如瀑,笑容阳光明媚。必须是个少女气息十足的古典美人才行!”

    “啊?!”张良被自家好哥们儿的这番形容给吓到了,“您这是看上哪出古装剧的女演员了?咱说点实际的行不行。来,你看这个坐宾利的姑娘,耳朵上七八个耳环,夹克上还印着个骷髅,你不就喜欢这种东西吗?”

    说着话,张良动手动脚的把卓尔左臂袖子撸了上去,露出一只狰狞的骷髅脑袋来。这是卓尔自己给自己文的,完成度颇高。

    “卓哥。要我说,你就撸着袖子露出这骷髅头,去跟那妹子打个招呼。搞不好终身大事儿就有着落了。”

    卓尔看着那个朋克少女,倒是觉得她挺漂亮的,就是脸太臭。她这会儿正站在全县城唯一的一家旅馆门口,嫌弃的打量着,一副想住又不想住的样子。

    七八个年轻男人从另外两辆宾利上下来,对着朋克少女点头哈腰,似乎在劝说着什么。

    少女似乎是被男人说烦了,摆出个破罐子破摔的表情,走进旅馆里。

    “这……”张良看了之后有点担忧,“这么多男的,一个比一个壮,她一个小姑娘受得了吗?”

    卓尔翻了一个白眼给他,“你瞎说啥呢。明显人家姑娘是个大姐头,那些男人是她小弟,在劝她凑合住在这破旅店。人家大姐头不想手下人难做,就答应了。”

    “哦,这样啊。我还以为是那个啥呢。”

    “你可打住,我听不得那些污言秽语。”

    “诶,卓哥。你说她一个开宾利的,为啥跑咱们雀山县来。来做生意?”

    卓尔摇了摇头表示猜不到,也没兴趣。

    “不管她来干嘛,最好别长住。就她这么招摇的劲头,两天之内就会有人让她明白,什么‘穷山恶水出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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