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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鬼打墙

    第三百二十一章鬼打墙

    春芽手里的电筒随意在四周照了几个来回,发现墙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青苔,那上面不时爬过一些不知名的小昆虫。

    如果换成别的女孩,搞不好已经尖叫出来了,她却饶有兴趣的让雷默细看。

    “这个叫做蚰蜒,又叫草鞋底,节肢动物,有点像蜈蚣,有十五对细小的脚,生活在阴湿地方捕食小虫。”

    “至于这个就是蜈蚣了,可惜没带火钳,用手抓我就有点犯恶心。”

    她一路絮叨着,整个山洞都是她清脆悦耳的声音。

    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走过了几个弯道。

    等雷默醒觉过来的时候,突然发现他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进入到山洞深处了。

    他停住了脚步,“我们不能再往里面走了,万一手电筒的电池耗尽,我们连出去都做不到。”

    “我才换的电池。”春芽毫不在意,“别怕,人家都说老马识途。”

    “ 马的平均寿命是三十到三十五之间,有些品种也有四、五十岁的,你这匹小马驹,今年只有四岁,远远达不到老马的级别。”雷默慢吞吞地说。

    “你这是故意要跟我唱对台戏呢?”春芽伸手想掐他一把,却又被他身上炽热的温度吓了一跳。

    “要不……我们还是赶紧回去上医院看看吧?”春芽有些担心地说,

    “打静脉点滴,也许可以稀释血液里的毒素成分,多少也能够起一点作用。”

    “好。”雷默温声答道,“等我们能从那个恶人手里逃脱再说。”

    春芽又默了。

    那个家伙阴魂不散地守在这附近,能从他手里逃脱的概率并不大。

    雷默在黑暗中微微上挑了一下唇角,又遗憾地叹了一口气,

    “多好的机会呀,可惜却不能收拾他,以后想碰到他都难了。”

    “是啊,好几次想到他在暗处窥视我们,我心里就膈应得慌,既不知他是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对我们出手。”春芽神情也凝重起来。

    说起来,这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机会,前提是雷默身上没有中毒的话!

    要不要帮他把毒解了?

    这个想法像一根小羽毛似的不停的挠着她的心,她忽然有些摇摆不定起来。

    反正这个家伙已经是自己未婚夫……

    不如……索性……干脆……

    还没等她纠结清楚,雷默已经命令小红马回头了。

    小红转过身就往回走,春芽迷迷糊糊地跟在后面想这件让她觉得有点烧脑的事情。

    走了几分钟,雷默站住了脚步,“不对,这个地方不是回去的路,我们根本没走过这里。”

    春芽也惊呼了一声。

    她也发现了,这条路狭窄幽暗,四周也没有青苔,他们自始自终都没走过这样的路。

    可是,他们明明是转身回头就走的呀,而且这几分钟都没有见过分叉路……

    春芽额头上的汗立刻冒了出来。

    躲猫猫的最高境界就是,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这下好了,别说黑衣人,现在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身在何方了。

    “会不会是鬼打墙?”春芽哭丧着脸说。

    她从小调皮,天不怕地不怕,凶兽和和小虫子也不曾让她犯怵。

    但对传说中的神神鬼鬼,她还是有点敬畏的。

    毕竟自己连穿越都可以有了,再多一个鬼打墙半点不稀奇。

    “胡说什么呢,自己吓唬自己。”雷默把她手里的电筒接了过来,往最深处照了一圈,随即说道,

    “这条路既然没有走过,那么也不必再往里走了。”

    转过身,雷默带头又往回走。

    这一回更加稀奇了,回头路也是像刚才这一条没有一点青苔,但地上却零零碎碎地发现一些小开动物的尸骨。

    春芽手心立刻出了一层粘腻的冷汗,她可怜兮兮地说,“雷默,都怪我太任性一定要进来……”

    “别怕,这座山并不算大,就算把山腹走上一圈也不要紧。”雷默热得有些烫的手臂一伸,就把她揽到了怀里。

    娇软女孩的身体还穿着睡觉时的棉布睡衣,隔着略有些粗糙的布料,雷默忍不住揉捏了一下,立刻想到刚才在丁家摸到的滑腻肌肤,他心中不由一荡。

    郁春芽却分外经受不住别人的咯吱,她忘记了他们还身处不知名的险境,咯咯咯地笑了起来,还攥起拳头给了雷默几下。

    轻飘飘没有什么力道的粉拳,不过是给雷默挠痒痒,他心里的炽焰烧得愈发旺盛,他一把抓住女孩的手,

    “小豆芽,我想问你一个事,如果有人伤害了你,你多久能够原谅他?”

    “原谅他?”郁春芽慢吞吞地把自己的手收了回来,“原谅他是阎王爷的事情,我只管送他却见阎王!”

    雷默,“……”

    路面越走越窄,他们慢慢地跟着小红马随意走着,雷默拿起一块石头,开始往墙上做标记。

    “画箭头干什么?证明我们到此一游?”春芽有些不解。

    雷默说道,“这样可以知道我们刚才走过这一条路。”

    春芽有些悻悻,“刚开始进来的时候,你就应该画了,非要等出不去的时候才着急。”

    听到这种不讲理的话,雷默也不生气,他轻笑一声,“每当你无理取闹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这臭丫头是我自己选的,千万别计较。”

    对于迷路这件事,他根本就不放在心上,春芽刚才的老马识途其实是对的。

    因为马的鼻腔很大,嗅觉很发达,能够根据空气中细微物质的气味来辨别方向。

    而且,马的耳翼也大,它们耳部肌肉发达、转动灵活,位置又高,这样嗅觉和听觉双重加持,它们能够认得路也就不奇怪了。

    不过,这里地形比较复杂,估计就算有小红,他们也要花点时间才能够出去了。

    马蹄不急不徐地往前走,雷默索性把手电筒关起来就跟在马儿的身后。

    他们慢吞吞地走着黑压压的环境中,这里虽然没有一丝亮光,却总有一股似有若无的暖流从他们身旁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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