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陈浩南要被执行家法,并逐出帮会,与陈浩南一起来参加例会的包皮怒了。
他跳出来,指着靓坤的鼻子叫骂:“我草尼玛的,原来出卖我们兄弟,害死我哥,让梁二丧命,导致山鸡坠亡的卑鄙小人就是你,我要为他们报仇!”
包皮取下供奉的关二爷塑像的大关刀,当场就向靓坤劈砍了下去。
靓坤吓得直往后退,一边退,还一边故意大叫,“杀人了,小弟要砍大哥了,谋反了啊!”
“包皮!”
陈浩南没想到包皮愤怒之下竟然会做出这种事情,尤其还当着这么多位大佬的面前,这种行为几乎和他陈浩南私通二嫂是一样严重的性质,都要被执行家法,逐出帮会。
陈浩南飞身就把追砍靓坤的包皮扑倒在地。
现场有的是高手,包皮再这么胡作非为,非要当场送命不可,兄弟已经死的差不多了,假如包皮也完蛋了,那么陈浩南这个团队就彻底玩完了。
所以,无路如何,他都要保住包皮的命,不能让他再这么胡闹自寻死路。
“包皮,你冷静一点,”陈浩南把包皮压在身下,低声耳语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出卖我们的人是谁,只要可以保住命,以后有的是机会找靓坤这个王八蛋报仇。”
包皮只能不甘心的扔掉大关刀,被陈浩南拉到一边。
之后,由蒋天生主持,吴毕雄开香坛,亲自对私通二嫂犯了禁忌的陈浩南和以下犯上意图砍杀大哥的包皮执行了家法,并将二人逐出洪兴。
……
吴毕雄赠与陈浩南的那间酒吧内。
“阿南,我这个当大哥的没能罩住你和包皮,你们会不会恨我?”吴毕雄一脸自责的向陈浩南问道。
陈浩南摇了摇头,一脸平静,“算了B哥,你已经很努力了,连蒋先生都想帮我们,可最后还是改变不了局势……这事不怪你,是我和靓坤由来已久的积怨,我会自己摆平他。”
吴毕雄一听陈浩南要自己对付靓坤,连忙劝道:“阿南,靓坤那个杂碎交给B哥我来处理,你千万不要自己做傻事,那个混蛋阴险狡诈,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你现在不是洪兴的人,万一再被他抓住什么把柄,那个时候谁都救不了你。”
“相信你B哥的话,就安心呆在酒吧休息一段时间,其他的事情都交给我,靓坤那个家伙我一定不会让他有好果子吃。”
吴毕雄怕陈浩南脑袋一热又去干什么过激的事情,便一再强调不要私下再去找靓坤寻仇。
“放心吧,B哥,我自有主张,我不会再冲动。”不会再让靓坤那个卑鄙小人抓住把柄,陈浩南心中暗暗发誓。
“既然阿南你这么说,那我也就没有问题了,你先一个人静一静,我还有事情,就先走了。”
吴毕雄又安慰了陈浩南几句,便自行带人离开了酒吧。
……
吴毕雄前脚刚走,王可恩又接踵而至。
“南哥,听说你被执行了家法,不要紧吧?”王可恩有点关心的问。
“我没事,你有什么问题吗?没有的话,我想一个人静一静。”陈浩南并不想搭理王可恩。
尽管他与王可恩有了肌肤之亲,但不代表陈浩南就喜欢她,他心里烦躁的很,根本懒得和兄弟的女人再有什么瓜葛,尽管她的男人山鸡已经坠崖死了,但他陈浩南不是做接盘侠的人。
“我……南哥,其实我来是想跟你商量下个月的婚事……”王可恩有点不好意思的小声说道。
山鸡死了,她又和陈浩南有了夫妻之实,并且由于靓坤的大肆宣传,陈浩南私通二嫂的事情,道上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的。
王可恩的父亲也算是个人物,自家女儿落下了这么差的名声,日后还能嫁给谁?除了让陈浩南接盘之外,没有其他的路可选。
而且陈浩南虽然遭洪兴扫地出门,但那是遭人陷害,他本人其实还是个人才,王可恩的父亲能讨到陈浩南这样的女婿,其实也不错,至少比那个花心大萝卜山鸡要好很多倍。
所以,原则上,王可恩的父亲是支持她与陈浩南的婚事的。
原本下个月山鸡就会和王可恩结婚,现在山鸡死翘翘了,又发生了这种事,理应由陈浩南接手她。
但……
感情这种事情是不能勉强的,陈浩南并不喜欢王可恩,且王可恩怎么说都是山鸡的未婚妻,现在山鸡已经死了,死者为大,陈浩南绝不可能再让死者蒙羞。
况且,陈浩南心中早有喜欢的人,那就是在前段时间在偷车事件中结识的小飞女苏阿细(小结巴)。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不会答应这桩婚事。
“可恩,我说我现在很烦,不想谈其他的事情,以后的事情,我们以后再谈,行不行?”陈浩南如是说道。
他采用的是“拖”字诀,只要把这件事拖过去,那么自然就可以完美解决。
因为时间一久,王可恩心中对这件事看淡了,也就自然而然不会再抓住他陈浩南不放,爱找谁结婚找谁结婚。
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但两条腿的男人多得是。
“不行!陈浩南你是想跟我拖下去是吧?我告诉你没门!你忘了你说的话了,你说过会对我负责?这难道就是你要对我负责的态度?呵呵,我算是明白了,山鸡说得没错,你陈浩南就是伪君子,当了biǎo子还想立牌坊的辣鸡。你今天要是不给我一个交待,我就让你今后在道上无法立足!”
王可恩很是愤怒的对陈浩南叫道。
她王可恩是什么人,神拳无敌王大牛牛爷的女儿,从小就泼辣惯了,怎么可能无端被人上了,就随随便便三言两语就打发了。
“王可恩,你什么意思?南哥刚被执行家法,心中已经很难过了,你还过来烦他,你是不是犯贱啊?”包皮来酒吧看望陈浩南的时候,看到王可恩在逼迫陈浩南,便主动过来为陈浩南解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