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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五 与瑞恩同行

    火车速度再慢,也比乘坐马车快多了。第二天晚上,汤姆和瑞恩一行人就到了堪萨斯。

    入住的酒馆,楼上是旅馆,门口还有个小门面卖各种调味品,木地板,吧台酒柜,统一服装的女招待,一身正装的酒保,正是自家产业。

    马丁土匪等人甚至觉得有种在摩根堡的错觉,连晚餐的口味都差不多。

    汤姆道:“晚上警觉点,堪萨斯城如今是个是非之地。”

    土匪笑道:“放心吧少爷,我们有足够的人手。”

    铁路当初选定堪萨斯为终点,只是因为堪萨斯的密苏里河河段适合航运,能直通大海。不然这铁路修的毫无意义。

    到目前为止,整个美国密西西比河以西,只有丹佛堪萨斯城这一条铁路。

    说起来也挺有意思,因为这个时代马多,所以有时候铁路上跑的不是火车头,而是用马拉车厢。这事放到中国,绝对会被无知文人喷成狗。

    直到现代,中国依旧有人把中国近代出现过的马拉火车视为“闹剧”。

    可实际上,马拉火车在19世纪中后期的欧美也是普遍现象。有的城市甚至用马拉客车车厢当做交通工具,如同有轨电车。

    电动车和内燃机出现前,美国纽约每天清理的马粪超过200万斤。可想而知这马匹应用的普及程度。

    瑞恩抱怨道:“我最恨坐船了,这会让人发疯。”

    汤姆没理他,继续吃饭。

    瑞恩瞟了汤姆一眼,说到:“我一直有个想法,你有没有兴趣?”

    汤姆头都没抬:“说来听听。”

    “我在摩根堡,见到不少钢制桥梁。你说,能不能在密西西比河上也架一座?”

    有摩根堡的例子,瑞恩有这想法很正常,汤姆当然更不会觉得这有什么问题。然而这已经是超越时代的创意了。

    历史上,美国直到南北战争后,各铁路公司才开始各种河流上建造桥梁,想要通往西部。然而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这些桥建成后,平均每4座就要倒掉3座,让各铁路公司们损失惨重,苦不堪言。

    历史上密西西比河的第一座桥梁是就是钢铁桥梁。

    架桥是个技术活,架大桥更是难度极高。

    汤姆道:“你可以在圣路易斯碰下运气,我听说当地政府一直想筹集资金建一座桥,应该是个不错的生意。”

    瑞恩:“不如我们俩合伙,搞个公司,专门建造钢铁桥梁?”

    汤姆笑道:“我有人,有钱,有钢铁,为何要和你合伙?”

    瑞恩正色道:“你在开拓团建桥,没有问题,那是因为你是开拓团的议员,有权有势。但在其他地方,就得找个合伙人了,不然会有一堆麻烦,说不定连业务都拉不到。而我在伊利诺伊州,还是有点份量的。更重要的是,我们现在还是亲戚。”

    汤姆哈哈大笑:“可以可以,你的理由很充分。其他都好说,唯一的要求是,你还要再修一条连接芝加哥与圣路易斯的铁路。”

    瑞恩蹦了起来:“这得花多少钱?”

    汤姆笑道:“我可以入股,你也可以找其他人入股,你会有充足的资金的。”

    瑞恩疑惑道:“我听说你最近资金紧张,怎么还有钱搞这个?你想发行债券还是卖股份?先说好,如果卖股份,只能卖30。”

    19世纪中期,美国每公里铁路造价接近3万美元。这具体费用得看施工难度,如果是大平原,就便宜不少,如果是山区沼泽之类要开山架桥夯石头的,那就完蛋,价钱直线飙升。

    这两人一个身价不过两百万,一个兜里没什么钱,却在这里谈千万美元的生意,就是因为铁路建设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融资手段。

    汤姆不是想融资,他很快就会有海量的资金。不过他并不想告诉瑞恩,省得这个穷亲戚跟他借钱。

    不过,这段铁路是肯定要建的。堪萨斯城到丹佛的铁路,只是铁路计划的一部分。

    向东到纽约,向南到休斯顿,向西到旧金山,这才是铁路计划的全部。

    汤姆糊弄道:“你知道的,我的岳父很有钱。”

    这个理由太充分,瑞恩立刻就信了。

    这位汤姆岳父有一家塞满金库的银行,还有金矿银矿,手里5000职业士兵。实在是太令人信服了。

    瑞恩摸着下巴:说起来,我也算这位指挥大人的亲戚吧?

    汤姆忽然见这位满面遐想的模样,喝道:“喂!想什么呢?”

    瑞恩立刻恢复风度翩翩的形象:“没什么。”

    汤姆:“我得提醒你,你还有一家银行要搞,现在还要建一座大桥,还要搞一条……嗯嗯……起码400公里的铁路,还有钢铁厂要维持,对了,还有个兵工厂在筹办,你忙的过来么?”

    瑞恩笑道:“我观察过你的工作方式,你锻炼身体的时间都比工作时间长。但你却是摩根堡最富有的人。”

    汤姆竖起手指:“我只能排第二。”

    瑞恩道:“您岳父大人的财富,名义上并不属于他。你才是实打实的。”

    汤姆笑了笑:“你倒是看的透彻。”

    瑞恩:“所以我学了你,建立了一个经理团队,用一点点股份期权拴住他们。我觉得他们还不够忙。”

    汤姆忍不住笑道:“我有可靠的人帮我看着他们,你有么?”

    瑞恩道:“当然。”

    汤姆丢下餐具,摸出香烟:“来一支?”

    瑞恩接过烟,若有所思道:“我刚到美国时,才七岁。现在想来,如果不是他,我早就死了。”

    汤姆只知道这瑞恩是瑞典移民,父母双亡。其他还真不太清楚。

    “如果不是他,我也不可能20岁就拥有一家钢铁厂……”

    汤姆瞪着这个堂妹夫:“你在感叹人生么?他是谁?”

    瑞恩道:“我母亲的一个仆人。多年来,一直是我的唯一的依靠。”

    汤姆:“好吧,你的成长故事我不感兴趣。我建议你早点休息,明天天不亮我们就要出发。”

    汤姆回到自己的房间。天气有些炎热,不过好在当初设计这家酒馆时,很注意通风,只要所有窗户开着,倒也有些凉爽,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有蚊子。

    不过,一个千万富翁只要肯掏钱,总是有些办法的,那就是蚊帐。

    蚊帐这东西,其实出现的相当早。中国春秋时期就出现了蚊帐。毕竟这东西太简单,即使是粗糙的麻布也能用。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直到21世纪,很多地球人才第一次见到这玩意。让人不得不怀疑他们的祖先是不是傻?

    如果在家里,汤姆还有什么大蒜驱蚊,生姜驱蚊等方法。或者弄碗水加点白糖肥皂什么的,也能诱杀不少蚊子。

    他甚至还请了几个自称懂中医的中国人研究便于携带的驱蚊水。没办法,这个时代被蚊子弄死的人实在太多了。

    丹佛地区还好,最佳宜居城市可不是浪得虚名。夏季的时候蚊子其实难得一见。汤姆觉得,可能是因为时不时四月份甚至五月份还会下场大雪的缘故。

    汤姆躺下还没睡着,不远处就传来枪声。密集、短促,突然。然后很快又停止,只剩大声的惨叫在街巷中回荡。

    汤姆耳朵动了动,然后翻了个身,找了个舒服点的睡姿。

    楼下有轻微的脚步声,很快门外传来土匪声音:“少爷?少爷。有人在监视我们,一共四个人,都抓住了,您需要审问么?。”

    汤姆有点烦:“你看着办吧。明天一早还要赶路呢。”

    土匪一想也是,于是下楼出门问道:“谁派你们来的?”

    伤都不在要害,随从们刻意抓的活口。不过这个时代医学比较操蛋,中枪感染死亡率很高。即便如此,还有希望恢复的,没人会主动求死。

    四人都不吭声,思想正在激烈斗争着要不要招呢?

    土匪不耐烦,一刀就割开一个人的喉咙。这个人离得近,比较顺手。

    酒馆的灯光下,只见这人的血在咕噜噜往外冒,喉咙里格格直响。偏偏捆得像粽子,动都动不了。

    三人吓坏了,连忙大呼饶命,我招。

    土匪大怒:“喊什么?喊什么!半夜三更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说完又是一刀,把声音最大的家伙的脖子砍掉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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