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湃昏迷后的第二天。
急促的警报声像是丧钟般在切那耳边一遍又一遍重复着,他在一个狭长的走廊里迷茫而恐惧地奔跑着。就在他即将抵达尽头的瞬间,他听到了一个自己无法遗忘的声音惊恐地喊道:
“切那,快!实验失控了!去把能源关掉!”
接着,他从梦中惊醒,猛地从床上坐起。
“唔唔?”身边的夏莲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肿么了?又做噩梦了姆吗?”
“嗯,没事,睡吧。”
切那揉了揉夏莲的头发,躺了下来。他隔几天就会做一次噩梦,几乎都是过去的事情。浦岛有种药物叫“梦”,是通过阻断和引导大脑中的神经脉冲,从而做到引导梦境的作用。
他之所以知道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夏莲隔几天就会试着说服他来服药,摆脱噩梦。他从来没答应过。
说起来,这只是最近两人间的一个“意见不同”。自从两人同居之后,这种“意见不同”还挺多的。
夏莲听说了侍的袭击之后,也进行了一番调查。结果一无所获,这意味着“雇佣”侍的人非常狡猾,消除了所有的痕迹。两人猜测这次的事情不是小打小闹,起码已经是子公司层面的“计划”了。
作为前集团员工,他知晓并参加过许多“计划”,不过当时是以科研人员的身份参与的。一般来说,子公司层面制定的都是为了实现“战略”而制定的“计划”。所谓的“战略”,就是公司为了达成某个目标,而进行的计划。
于是,他被半强迫地和夏莲同居了。倒不是他不愿意,只是不想牵连夏莲。他自然也清楚,对方既然能让侍来,自己的藏身处大概率也不安全了。
看着身边人迷糊的睡颜,他不知不觉中再次睡着了。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阳光已经以恰到好处的角度从玻璃洒进来。夏莲公寓的高级货就是不一样,自己藏身处每天早上都是亮的要死,根本没法继续睡下去。他随手摸了下身边,只剩下空荡荡的被窝。
他打了个哈欠,准备再度闭上眼睛补觉。
“大懒虫,起床了。”
“唔?唔”
切那翻了个身,想假装没听到。不过,背后啪嗒啪嗒的拖鞋声越来越近,他还是翻了回去。夏莲坐在了窗边,这位橙发美人简单地将头发绑成了一束马尾,只穿着一条素净的居家长裙。
“你今天不是说要出门吗?”
被夏莲这么一提醒,切那想起来自己昨天的确说过这事情。他听说了昨天彭湃被袭击,准备去探望一下。当然,还得去现场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太好看了,我不想出门。”
切那把手臂枕在脑袋下面,似笑非笑地注视着眼前的美人。夏莲抛来个白眼:
“别贫了,早饭做好了,快起来吧。”
说完,她俯身在他额头上亲了口,起身走了。房间里的光逐渐暗下来了些许,显然是夏莲调低的如果切那选择继续睡的话,也会舒服些。切那不由笑了出来,从床上爬了起来,顺手调亮了阳光。他伸了个懒腰,在阳光的直射下彻底清醒了过来。
走出卧室,来到客厅。餐厅的桌上已经摆满了小盘子,最靠近椅子的是一碗小巧精致、普普通通的白米饭,却是切那的最爱。米饭左上角的是一小块洁白的豆腐,切那甚至能想象出筷子触碰其后的微微抖动。一小碗汤放在米饭的正前方,一小盘鱼摆在汤边,炙烤后的微微香气已经让切那觉得有几分饿了。
夏莲从小在守旧的浦岛中长大,更倾向于用自己的双手去完成食物,而不是交给全自动“小帮手”。家务“小帮手”只需要输入菜谱,放进食材,就能自动做出一份“完美”的食物。
但据她所说,这样做出来的饭才有“爱”在里面。切那搞不太懂做饭和爱到底有啥关系,反正她亲手做的饭和“小帮手”做出来的味道相差无几,甚至好上几分。
吃完了早饭后,他便出发了。
他先去了彭湃遇袭的地方。找了几个黑帮,问了几个“清道夫”,贿赂了几个执法者,他很快搞清楚了事情的经过。重要的事情解决了,那就可以处理些杂事了。
第二个目的地是“伦敦桥”区域。
这个区域由三栋浮空桥连接的大厦组成,每期联合治安署发布的低安区名单上都有它们。也正是因此,这里成为了吉他这个犯罪天堂中的犯罪天堂。军火商啊毒贩啊基本上都会在那设个小据点什么的,其中自然也会有很多和切那有过节的人在。毕竟做生意嘛,总是要得罪些人的。
作为情报掮客,切那也在“伦敦桥”有个藏身处。不过此行并不是为了去那,而是为了拜访军火商大韩,紧紧他的皮。
他启动了电子伪装,混入人群之中。“伦敦桥”的街头人很多,穿着校服的学生在街边的店里买冰欺凌,头发花白的老爷爷健步如飞,腿上的机械义肢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这里和中安区没什么大的区别,只不过你很难分辨迎面走来的“孕妇”是真的怀孕了,还是腹部装了个炸弹。
他抬起头,人造天空朝着地面辐射出灼热的“阳光”,路边灰黑色的栏杆热的发烫。林宇高楼的玻璃反射出的光照亮了楼与楼之间的灰暗巷道。他在其中看到了自己想要找的地方,快步走去。
就在这时,他察觉到了背后有个人朝自己靠近。没多思考,他假装被旁边的少妇吸引,侧身的一瞬间左手化钳朝着来人的喉咙快速地撞去。突如其来的袭击让来人只发出一声堵在喉咙里的呜咽,切那没给他喘息的机会,右手卡住他的喉咙,直接把他拖到了旁边的无人处。
“我先给你个机会说,谁派你来的。”
切那居高临下地问道。换做别的地方,他应该会先踹一脚对方的肚子,然后抓起对方的手威胁要折断手指。但这里毕竟是“伦敦桥”,万一是别人的信使,以后还得做生意,闹得难看也没什么必要。